今年5月份發改委發布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中的文字表述,其中的“22個工作日”指的似乎是計算國際油價調整幅度是否達到4%的周期時長,而不一定是指發改委調整國內油價的間隔時間。對此,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張天蔚作如下點評。
我們來關注一下多地油價不調自降,所謂不調自降是說在兩大石油巨頭批發價格沒有出現變動情況下,國家的調價機制也沒有啟動的情況下,各地加油站自己開始降價促銷了。這個消息我覺得能說明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實際上現在成品油的市場供求關系出現了微妙的變化,有效需求不是那么的充分,所以有些加油站需要進行價格促銷。
但是我們看到背后也有一個值得觀察的問題,一個是降價最多的還是民營加油站,中石油、中石化兩大巨頭所屬的加油站相對降價比較少,也就證明這些民營加油站的競爭意識更強一些。另外,目前所說的調價是指所謂最高限價,在最高限價之下,各加油站之間是可以利用價格來競爭的,我們也注意到另外一個消息,目前來說,規定的零售最高限價和兩大巨頭批發出來的價格之間,據我了解應該有每噸800到900元的批零差價,有相應的規定,批發和零售之間至少要保持400的差價,也就是說加油站每噸有500塊錢左右的自由調配空間,算下來大概每升油有3毛6的調價空間。現在我們看到各個加油站所謂的降價競爭基本上都在這個幅度,3毛多的幅度,它把空間用足了。
我們注意到一點,兩大巨頭提供的批發價是有保障的,而加油站只能壓縮自己的運營空間進行競爭,所以從目前來看,好像是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從長遠來看,如果真的形成一個自主的利用供求關系進行成品油價格調整,可能兩大石油巨頭直接的批發價就需要走出和國際原油價格之間非常機械的聯動,就是你那邊漲多少我這邊就一定漲多少,他們反正旱澇保收,然后就把所有的競爭的壓力都轉嫁給加油站,我覺得這個從長遠來說未必就是合理的方式。
另外還有新聞里反復提到,是不是要縮短調價的時間段,我覺得可能確實有這個必要,22個工作日,算下來就是一個月的時間,國際原油價格的波動顯然不是以月計算的,如何真正讓國內的成品油價格和國際原油價格實現比較密切的聯動,這個周期顯然是過長的。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