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國務院將多晶硅和風電設備產業列為產能過剩行業,加強引導和調控,避免新興產業低水平重復建設,促進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
9月26日,國務院批轉工信部、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指出,多晶硅、風電設備等新興產業出現了重復建設傾向。
《意見》稱,2008年我國多晶硅產能2萬噸,產量4000噸左右,在建產能約8萬噸,產能已明顯過剩。我國光伏發電市場發展緩慢,國內太陽能電池98%用于出口,相當于大量輸出國內緊缺的能源。
政府部門將嚴格控制在能源短缺、電價較高的地區新建多晶硅項目,對缺乏配套綜合利用、環保不達標的多晶硅項目不予核準或備案;鼓勵多晶硅生產企業與下游太陽能電池生產企業加強聯合與合作,延伸產業鏈。新建多晶硅項目規模必須大于3000噸/年,占地面積小于6公頃/千噸多晶硅,太陽能級多晶硅還原電耗小于60千瓦時/千克,還原尾氣中四氯化硅、氯化氫、氫氣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引導、支持多晶硅企業以多種方式實現多晶硅—電廠—化工聯營,支持節能環保太陽能級多晶硅技術開發,降低生產成本。到2011年前,淘汰綜合電耗大于200千瓦時/千克的多晶硅產能。
風電設備領域,2008年底已安裝風電機組11638臺,總裝機容量1217萬千瓦。近年來風電產業快速發展,出現了風電設備投資一哄而上、重復引進和重復建設現象。目前,我國風電機組整機制造企業超過80家,還有許多企業準備進入風電裝備制造業,2010年我國風電裝備產能將超過2000萬千瓦,而每年風電裝機規模為1000萬千瓦左右,若不及時調控和引導,產能過剩將不可避免。
政策要求,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建設新的整機制造廠;嚴禁風電項目招標中設立要求投資者使用本地風電裝備、在當地投資建設風電裝備制造項目的條款;建立和完善風電裝備標準、產品檢測和認證體系,禁止落后技術產品和非準入企業產品進入市場。依托優勢企業和科研院所,加強風電技術路線和海上風電技術研究,重點支持自主研發2.5兆瓦及以上風電整機和軸承、控制系統等關鍵零部件及產業化示范,完善質量控制體系。積極推進風電裝備產業大型化、國際化,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風電裝備制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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