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推出一年之際,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對其成效進行了評估。發改委說,改革完善了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一年調了九次;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說,改革進一步理順了稅費關系,新增稅收2281億元,公路養路費等6項收費被一次性取消……總之,成品油稅費改革“成效卓著”。
成品油稅費改革是不是“成效卓著”,應該說納稅人最有發言權。遺憾的是,這里只有三個部委在自我表揚。除了幾個應邀出席的專家,沒有任何來自消費者的聲音。從時間上說,改革尚需歷史檢驗,一年顯然太短,遠沒到論功行賞時。拋開評價主體和檢驗期限不論,三部委拋出來的“累累碩果”,也充滿了自我陶醉的“成功”幻覺。
最為“卓著”的成果,當然是2281億元的新增稅收。按財政部的說法,在經濟增長放緩、企業效益下滑導致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增幅大幅降低的情況下,成品油稅費改革“顯著增加財政收入”,增強了公共財政功能,的確功不可沒。這似乎再次證明當初選擇改革時間窗口的英明:正值金融危機,燃油稅推出解了政府財政的燃眉之急。
而當初之所以選擇該時間窗口,還為了讓燃油稅“捆綁”成品油價格。在這個時間窗口之前,國際油價一路下跌,國內油價巋然不動。等到石油巨頭賺得盆滿缽滿,成品油降價才姍姍來遲,且是為配合燃油稅而推出。因為這時加稅,消費者的被剝奪感相對較低;同時成品油降價也可以很溫柔,以保障石油巨頭的既得利益。因此,改革一開始就缺乏足夠的社會公平基礎,與其說這2281億是成品油稅費改革之功,不如說是拿消費者利益墊背的結果。
當然,消費者可以對過去的利益受損既往不“究”,就當為“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燃油稅改革做貢獻。但問題是,消費者還得繼續接受油價盤剝。因為在那個“最佳時間窗口”,成品油價調整并不到位;而這個并不到位的油價又成為之后油價調整的基礎。盡管,發改委說目前的成品油價形成機制,“既反映國際市場石油價格變化和企業生產成本……又兼顧社會各方承受能力”,但心知肚明的消費者不可能對這筆賬一筆勾銷。
不過,三部委的數據表明老百姓得到了實惠,并用以佐證成品油稅費改革“成效卓著”。比如,金融危機下,汽車消費仍然“長”勢喜人:今年前10個月,國內汽車銷售量同比增長37.71%,有1089萬輛新車上路。這未免有些貪天之功。如果這也算成品油稅費改革的“卓著成效”,那么將置拉動內需政策于何地?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