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中,與風電、太陽能相比,有關生物質能的篇幅較少。”在今天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時,全國人大常委尹成杰表示了自己的遺憾。
“可再生能源不要形成只是風能、太陽能的印象。”全國人大常委孫文盛同意尹成杰的說法,并提出應該在可再生能源的定義、原則、規劃等方面,把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同等對待,提高后者在這部法律中的地位。
我國既是糧食生產大國,也是生物質能源材料的生產大國。每年生產5億多噸糧食,產生7億多噸的秸稈。但只有1/3的秸稈被粗放式利用:用于燒火做飯、取暖、飼料等;其他5億噸多的秸稈被白白浪費。
山東單縣建成的2.5億千瓦生物質能發電廠的經濟、社會效益十分可觀。尹成杰給出了一組數據:工程使當地農民每年增收9000萬元,產生的 6000多噸草木灰能作為優良鉀肥還田,發電廠的余熱用來給城市居民供暖。減排的二氧化碳指標拿到國際市場上出售,每年還有120萬歐元的收入。
但這樣的案例并不多,在實際發展中,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生物質能源的發展不夠重視,資金投入、政策優惠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遠遠小于風能、太陽能。
尹成杰分析認為,風能、太陽能項目金額大,動輒幾億乃至幾十億,有利于擴大投資、拉動消費,因此得到的扶持大。相比起來,生物質能項目雖然能帶來不錯的效益,但投資偏小。
生物質能和另外兩種能源的區別還在于,風能和太陽能主要依賴企業推動,但秸稈發電則需要政府主導,因為農戶不可能主動找到政府發展生物質能。
他建議,在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時,應從資金、政策上進一步強化生物質能的扶持力度,并對草案內容提出修改建議,“堅持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并重發展,并注意扶持有利于農業資源循環利用,帶動農民增收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生物質能的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劉錫榮則提出,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生物質能發展中存在技術跟不上的問題。如花了很多錢修建的沼氣池,因為不會用,不會管理、維修,最后停掉了。他提出,要發展生物質能,不光要有政策支持,也要在售后服務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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