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近日提出,將通過資金扶持、價格扶持、土地優惠政策、稅費優惠等7大扶持政策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到2012年,新能源實現替代常規能源1200萬噸標準煤,占全省能源消費的比重提高到4%。
山東省近日出臺《關于促進新能源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提出將重點發展沿海風電產業、高端風電裝備制造業、生物質能發電產業以及太陽能光熱光伏產業等新能源產業。其中,3年新增風電裝機規模220萬千瓦,新增太陽能集熱面積1200萬平方米,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達到8萬輛,在當年新車中所占比重達到6%以上。
為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山東提出7大扶持政策。其中在資金扶持方面,山東省表示,從2010年到2012年,每年省級財政安排2億元、省基建基金安排2億元,3年共籌集12億元設立省級新能源專項資金,通過貸款貼息、補助和獎勵等形式,支持新能源產業加快發展。
在價格扶持方面,山東省提出2010年-2012年風電上網電價在積極落實國家補貼電價的基礎上,將再給予適當補貼,原則上按照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7元的標準執行;對利用農林廢棄物直接燃燒和氣化發電的生物質能發電項目、對利用垃圾(包括焚燒和填埋氣)、沼氣、海洋能和地熱能發電項目都將給予適當價格補貼。
另外山東省還將通過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實行優惠的土地政策、實行稅費優惠政策、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產品、完善電網接入系統等措施和優惠政策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
山東省提出,通過3年扶持使新能源產業規模明顯擴大,特別是在風電、光伏、半導體照明、新能源汽車和核電設備制造等方面有大的突破,成為山東戰略新興產業;到2012年,山東新能源發電裝機達到400萬千瓦以上,占電力裝機的比重超過5%,新能源產業增加值突破7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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