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已成為當今國際社會最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在今年全球聚焦氣候變化問題之時,美國和法國先后提出了以征收“碳關稅”的方式應對氣候變化的主張,引起廣大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有可能打著環保旗號推行貿易保護主義的嚴重擔憂。
國際輿論普遍認為,如果征收“碳關稅”被付諸實施,不僅無益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還將對世界經濟和貿易發展構成沉重打擊。那么,一些發達國家為何要推動征收“碳關稅”呢?
美、法動議征“碳關稅”
所謂征收“碳關稅”,是指發達國家提出的對高耗能進口產品征收的特別的二氧化碳排放關稅。
美國眾議院今年6月26日通過的《美國清潔能源安全法案》,授權美國政府今后對因拒絕減排而獲得競爭優勢的國家的出口產品征收“碳關稅”。這一法案盡管還沒有完成立法程序,但已經開始逐步發揮出實際政策效果,有關條款在美國內外引發了關于美國到底是要進行環境保護還是貿易保護的爭論。
法國國民議會(議會下院)和參議院也于今年10月和11月先后投票,通過了從2010年起在法國國內征收碳稅的議案。同時,法政府還希望將其發展成為針對歐盟以外國家的“碳關稅”。根據法國議會通過的此項議案,從明年1月1日起,法國將對化石能源的使用按照每排放一噸二氧化碳付費17歐元的標準征稅。
法國總統薩科齊說,他認為,國際間的“碳關稅”是對國內二氧化碳稅的合理補充,這“對法國工業和就業市場至關重要”。
盡管“碳關稅”尚處于設想階段,但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幾個月,法國就已表示,如果大會“失敗”,歐盟就要征收“碳關稅”。
設置貿易“保護”與“壁壘”
華盛頓智庫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的一份報告顯示,國際貿易和經濟發展將成為氣候變化的核心議題,關于這些議題的協商成果將對國際金融體系帶來巨大改變。
事實上,發達國家已經圍繞“碳”這一關鍵詞構筑了新的經濟秩序。歐美國家現已基本建立起了碳資本與碳金融體系,基本上完成了立法(制度體系建立)、政策體系建立、交易體系建立、市場擴張、優勢競爭的過程和程序。
世界銀行高級副行長兼首席經濟學家林毅夫表示,發達國家經濟中制造業所占的比重低,主要以服務業為主,而服務業對能源的需求少,排放也比較少;而發展中國家的比較優勢是農業和制造業,經濟當中出口的比重較大;所以推行“碳關稅”,對發展中國家的產業發展相對不利。
輿論指出,應對氣候變化是一項符合歷史潮流的議程,但對于仍以高碳生產為特點的發展中國家而言,發達國家征收“碳關稅”就意味對它們設置貿易壁壘——綠色壁壘。也就是說,“碳關稅”是發達國家體現經濟霸權的一種新形式。
分析人士指出,美國政府提出征收“碳關稅”的政策目標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即創造就業、保護本國產業、重塑美國全球經濟領導地位。從長期政策目標分析,奧巴馬政府的戰略意圖非常明確:要推動未來經濟復蘇,不可能選擇以金融業為主體的危機產業,已通過國際分工形成的消費品生產也難以由美國自己獨攬,這就需要打造一個巨大的新產業來拉動美國經濟再次崛起,而綠色能源產業集群正是最好的選擇。
分析家認為,法國之所以積極推動“碳稅”變為“碳關稅”,也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首先,法國一向以環保先鋒自居,提議征收“碳關稅”無疑能使該國占據道德“高地”,提升其影響力;其次,法國是傳統核能利用大國,無論在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和人均排放量上都處于較低的水平,因此如果縮緊碳排放標準,將對其十分有利;再次,法國掌握著較為先進的低碳技術,征收“碳關稅”將為其帶來潛在的經濟效益。
征“碳關稅”不得人心
目前世界公認最早提出“碳關稅”這一概念的是法國前總統希拉克。在希拉克提出“碳關稅”概念時,就有評論稱其“是以環保的名義,堂而皇之地直接把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財富納入到發達國家的國庫中”。
美國和法國推動征收“碳關稅”的做法在世界上遭到許多國家的反對。德國、瑞典、印度等國批評這種做法不僅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規則,也違背了《京都議定書》“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嚴重損害了發展中國家利益。
在今年7月下旬舉行的歐盟成員國環境部長非正式會議上,與會各國明確拒絕了法國有關“碳關稅”的提議。德國代表認為,征收“碳關稅”是一種新形式的“生態帝國主義”,此舉將發出錯誤的信息。
“碳關稅”問題在美國也遭到各界人士的反對。美國商會、美國全國對外貿易委員會等機構認為,征收“碳關稅”條款可能引發貿易戰,損害美國的出口,其效果可能適得其反。
美國進步研究中心高級政策分析師黃立安認為,征收“碳關稅”條款向國際社會傳遞了一個錯誤信號,同時還反映了這樣一種現狀,即美國部分議員只關注所在選區或州的利益,而無視美國應當承擔的國際責任和義務。
中國商務部長陳德銘說,少數發達國家推動征收“碳關稅”的做法違背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確定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領域“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事實上將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新借口。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