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好北京的地下水資源,市水務局、市發改委等六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今后建設水源熱泵項目要充分考慮對水文地質條件和地下水源地的影響。在本市劃定的水源熱泵禁止發展區如水源地、地面沉降區等,不得新建相關項目。
市水務局介紹,北京在2006年曾出臺《關于發展熱泵系統的指導意見》,該技術在本市得到了較快應用,對緩解能源緊張起到積極作用。但有些地區出現了水源熱泵利用地下水后,難以將地下水回灌、回灌水與地下水溫差過大等問題。
據了解,水源熱泵可應用于賓館、商場、辦公樓、學校等建筑,小型的水源熱泵更適合于別墅、住宅小區的采暖、供冷。該技術可利用地下水中的能量和溫差,達到冬季供暖、夏季制冷的效果,屬于清潔能源。通過熱交換系統和專業的空調系統,提取地下水中的溫度(通常為15℃左右),加熱后將熱量交換到空氣中去,最終進入供暖系統。夏天則吸收水里的溫度,與空氣中的熱量交換,利用地下水冷卻空氣,熱水回灌到地下。
為保護地下水資源,市水利科學研究所等有關部門開展了平原地區地下水熱泵空調系統適宜性研究,將本市平原區劃分為水源熱泵適宜發展區、限制發展區和禁止發展區。其中,適宜發展區主要位于順義、平谷、朝陽、房山、昌平等水源地保護區及補給區以外的區域,該區域含水層顆粒粗,滲透性好,地下水抽灌較容易;限制發展區主要分布于昌平、順義、海淀交界區域及大興、通州一帶,以及位于潮白河、永定河流域地下水水源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區內;禁止發展區主要分布在海淀、豐臺、密懷順水源區,各區縣集中水源地,以及昌平、順義、朝陽、大興內的地面沉降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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