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開始,河南就一直在進行中小煤礦的整合工作,但相關方案一直未公布。當年12月底召開的省委經濟工作會議表明,河南已經公布出了整合中小煤礦的主要措施。這表明我省煤礦資源整合已經進入倒計時。
2010年全省小煤礦產量將控制在2000萬噸以內 省委經濟會議決定,2010年對省內的646 座小煤礦進行兼并重組,不參加或者達不到條件的,年底前依法關閉退出。相關的主要措施包括:新建礦井規模不得低于45萬噸/年,現有煤礦單井規模不低于30萬噸/年的可以單獨生產;大力支持大型煤炭生產企業兼并重組中小煤礦;生產規模100萬噸/年以上的骨干煤炭企業在不影響大型煤炭生產企業兼并重組的前提下,作為兼并重組主體,兼并重組相鄰中小煤礦。
同時,預計2010年全省原煤產量控制在1.5億噸左右。其中,國有煤礦的產量達到1.3億噸,小煤礦的產量控制在2000萬噸以內。 實施煤礦兼并重組攻堅,是河南省2010年安全發展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之一,這也是近年來河南煤礦整合的又一次大動作:僅從2009年前10個月的數據來看,2009年1月~10月我省原煤產量為1.67億噸,其中,鄉鎮煤礦的產量為3900萬噸,國有煤礦的產量為1.28億噸。
有觀察家認為,2010年國有煤礦的產量將保持不變,鄉鎮煤礦的產量將會控制在2000萬噸以內,也就是說,2010年河南省煤炭供給將減少2000萬噸~3000萬噸。 夾縫中的小煤礦和焦慮的煤老板對此,登封市一家煤礦主劉心憂心忡忡,元旦也沒有心思過。他2001年購買了一個年產5萬噸的礦井,2005年后在當地的重組風潮中,再次購買了一個年產10萬噸的礦井,將兩者合并,配置了統一的生產系統,達到了當時要求的年產15萬噸的規模。“我先后投資了5000多萬元,其中2000萬元為貸款。如果正常生產的話,兩年多就可以收回投資。”劉心表示,人算不如天算,煤礦并沒有給他帶來想象中的收益。長期以來由于不斷地整改,煤礦處于時開時停的狀況,賣煤賺的錢還不夠還銀行利息。 其實,這兩年多來,河南的中小煤礦大都沒有生產。
2008年7月~10月,河南煤礦事故頻發。于是,河南對全省716個30萬噸級以下小煤礦一律停工停產,然后,逐礦檢查驗收。經檢查驗收評定,準許152個煤礦復工復產,責令530個煤礦停工停產整改,34個煤礦關閉。 2009年6月底,鑒于煤炭供不應求,省工信廳要求“加快小煤礦的復工復產工作”。眼看復工在望,但9月8日,平頂山市新華四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省委、省政府再次決定,全省30萬噸及以下礦井,凡未經批準生產的一律停工整頓。
此次被緊急關停的中小煤礦多達646個。“我現在就想著把礦轉讓了。”劉心給出的轉讓價是4000萬元,相比他之前的投資已經損失了不少。即便如此,也沒有人來購買。 在登封市乃至省內不少產煤大區,和劉心一樣焦急的煤老板有上千人,其中大多數人都想把手中的煤礦賣掉。經歷過兩次大規模的停產整頓后,不少中小煤礦已經舉步維艱,甚至停產倒閉。在這種情況下,轉讓也許成為中小煤礦唯一的出路。 河南煤改方案仍在討論中去年,河南省的煤礦整合方案一再修改,但尚未正式出臺。 副省長張大衛在2009年10月26日的電視電話會議上透露,河南省正在醞釀小煤礦生產安全長效機制。措施之一就是效仿山西,推行由骨干企業對30萬噸以下產能的小煤礦進行兼并整合,按照“政府調控推進、企業平等協商、合理劃分利益、依法規范辦理、促進做大做強”的總體要求,制定了小煤礦整合總體規劃,實行“一次布點、分批到位”、“先易后難、分批推進”。 此外,2009年底省委經濟會議也透露出了一些措施,但具體方案一直在討論中。
“河南煤改方案現在還在討論中,沒有最后定稿,這已經是第N次的討論方案了,我們最近會提交給上級領導。”昨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煤炭辦的有關人士表示,這是不是最后一稿還不清楚,“因此,也無法確定方案何時會正式出臺”。
“河南煤礦重組將提高煤礦生產安全。”中國煤炭資源網專家李朝林表示,河南煤礦所處的地質條件相比山西更復雜,也很容易發生事故,因此煤礦整合是大勢所趨。 大型煤業集團將面臨新機遇 這段時間,河南省最大的煤炭集團正在和省內多家具有優質礦產資源的中小煤礦主談判,并收購了一些煤礦。一名內部人士透露,集團的原則是:大量儲備資源,只要是優質資源,不講價錢,不講條件,一律收購。 河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耿明齋去年向省政府建議,我省煤炭資源可以采取向巨頭集中的方式,省內僅保留煤化工集團和中平能化集團,所有煤礦都由其整合。不管他的建議是否被省政府采納,毋庸置疑的是,河南煤化工集團、平煤神馬集團、神火集團、鄭煤集團、義煤集團五大煤業集團現在已經面臨再次重組合并的機會。事實上也是如此,幾家大型煤炭集團現在正盤算著早日跑馬圈地。 但對此整合意見,李朝林則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山西的重組模式河南可以借鑒,但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不能完全照搬。 他建議,河南整合煤炭資源,首先對資源枯竭的礦井要堅決關閉,不留隱患。其次,對有煤炭資源,但井型偏小的礦井,可以用礦主參股的形式,實行股份制改造。此外,對于經營情況好、礦主有實力的煤炭企業,可限令其整改,擴產到30萬噸以上的井型,由民營礦主繼續經營。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