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副省長陳川平1月5日表示,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工作已經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勝利在握”。
陳川平是在國家發改委和山西省政府聯合舉行的山西省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整合情況新聞通氣會上,做上述表示的。截至目前,山西全省重組整合煤礦正式協議簽訂率達到98%,兼并重組主體到位率達到94%。陳川平特別指出,具有“決定性意義”的采礦許可證變更已超過80%。
在外界頗有微詞的“民退”問題上,“還沒有發生一例行政上的投訴”,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廳長王守禎說。此前一年間,出于治理煤礦“多、小、散、亂”格局的考慮,該省將2600座礦井壓縮至1053座,年產量30萬噸以下的小煤礦全部淘汰,希望借此緩解資源浪費、環境惡化、礦難頻發、腐敗滋生等問題。但是,大批民企退出這個領域,引發了輿論的高度關注。
陳川平表示,在重組過程中,政府以資產為紐帶,“兼顧了各方面的利益”。對被兼并重組的資產,依法進行評估,由雙方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作價入股。對被兼并重組煤礦采礦權價款,在退還剩余資源量采礦權價款的同時,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大規模兼并重組之后,山西形成了股份制為主要形式,國有、民營并存的辦礦格局。其中,國有企業辦礦占20%,民營企業辦礦占30%,股份制企業辦礦占50%。山西境內的煤炭企業主體已由2200多家減少到130家,并形成了四個年生產能力億噸級的特大型煤炭集團、三個年生產能力5000萬噸級的大型煤炭集團。
新聞通氣會上,曾在煤炭行業工作40年之久的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吳吟對“做大做強”的邏輯做出了解釋:其一,西方國家煤炭產業集中度普遍高于中國,通常排名前四的企業市場占有率之和可以達到四成以上,排名前八的企業市場占有率可以達到六成以上;反觀中國,這兩個比重分別只有20%和28%。其二,產業集中度越高,對煤炭安全生產越有利。他舉例說,最近五年來,山西省煤炭產業集中度平均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但煤炭礦難死亡人數卻逐年大幅下降。2005年至2009年,山西省煤炭礦難死亡人數分別為5938人、4646人、3758人、3215人和2700人左右。
隨著重組的推進,山西煤炭產量逐月逐季增長,2009年一季度月均產量3667萬噸,二季度月均產量4966萬噸,三季度月均產量5810萬噸,四季度月均產量6000萬噸以上。2010年,山西省政府計劃年產煤炭7億噸,較上一年度的6.2億噸同比增長12.9%,甚至超出歷史最高產量,2008年的6.5億噸5000萬噸。
陳川平說,對于剩下的100家尚未完成采礦許可證變更的企業,“春節前要全部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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