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近日向社會各界公開《河南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該《意見稿》主要目的是使全省公共機構能耗總量偏大、能耗
增長速度較快、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狀況得到扭轉。對此,一些專家認為,公共機構耗能大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好監督,監督成本高,尤其是現在不少制度都沒有具體的處罰措施,對相關負責人的處理又往往是 “重重舉起、輕輕落下”,最后不了了之,呈現出“想法是好的,做法是對的,執行是難的”情況。
據測算,河南省公車停駛一天僅油費既可節省567萬元,按此推算,全國公車一年油費至少在百億元以上。與公車能耗驚人相比,公共機構其它能耗同樣悚目驚心,比如人均耗電量就為城鎮居民的10倍到20倍。加大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力度無疑很有必需,問題是,在節能管理這個技術詞匯的后面,阻礙達成節能效果的權力是否會有所約束。
公共機構能耗過大問題,顯然不適用“公地悲劇”原理。因為公共機構本來就是社會行政規則的執行者,既有率為人先的義務,也理當接受規則的嚴格約束。應該說,公共機構能耗過大問題并不新鮮,上至領導下至平頭百姓早都看到了這一問題所在,許多地方也曾三番五次出臺大量辦法措施,有的甚至組織專門力量,或曝光,或扣車,或通過技術手段限制辦公區域的空調溫度……然而,眼下能耗依然過大的事實至少表明,之前的舉措并未達成理想效果。
公共機構能耗過大有思想不夠重視的表層因素,更有權力不受制約,違規接近零成本的深層根源。我們不是給節能管理唱反調,而是希望管理能回到權力約束層面,而不是動輒拿汽車、空調這樣毫無自主支配能力的鐵疙瘩出氣。河南此番借加大公共機構能耗管理之機,擬對公車采取限量油料供應。按照先前一些地方車改效果來看,此舉既難避免一碗水端不平的尷尬,反過來還可能導致一些公車私用者以惜油之名,先保私用再保公用,使公共服務質量陷入低層次徘徊。
按照“國際慣例”,對公權的監督管理并不是每時每刻都要處于目光履蓋之下,而是在目光難及之下,借助政策威懾力量,實現管理效果的更大延伸。就當下來看,至少有兩方面有待改進:一方面,大力引入社會監督,另一方面提高違規成本。對社會監督的意義不必贅言,無論是媒體還是公眾,從來不缺乏監督公共機構的熱情,關鍵在于監督要能實現既定效果,讓人有所預料也有所期待。同時,不排除公權違規并非總會暴露于公眾眼球之下的情況,對此舉的有效之策,不是等待監督力量的按部就班,而是應加大懲戒力度,讓人違不起規。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