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表示,應對氣候變化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加強氣候變化立法工作刻不容緩
近年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成效顯著,但還要清醒地看到,在應對氣候變化體制機制建設方面,存在部門職責不清,權利義務不明,統一的協調應對機制和穩定的投入機制不健全,預報預測權威發布渠道尚未法定化等問題。
應對氣候變化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加強氣候變化立法工作刻不容緩。以法律形式規范全社會廣泛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責任和義務,有利于統籌協調各級政府及部門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
應盡快研究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法》。明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方針和原則,構建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與國內協調兩個方面的體制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的職責和分工;規范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統籌協調各級政府及部門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
此外,通過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法》,建立公開、透明、有序的信息發布制度,明確應對氣候變化的科學評估報告和政策信息的統一發布制度;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的科學研究,提高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科技實力。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