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意間,一則《人大常委執法檢查可再生能源 關注風、光發展》的消息,令筆者讀后不禁拍手叫好。無論中國的政治改革進程如何,執法機構對可再生能源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已經到了不可或缺的時候。因為這一事業過去已經花了全體國民很多錢,未來還要花更多的錢,必須要對行政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必須要給全體國民一個認真地交代。
過去十年,中國可再生能源事業高速發展,特別是風力和光伏發電,都是全球最大的產能,風電已是全球最大的安裝量,光伏正在成為最大的安裝量。已知風力電站已建成80GW,按照年均發電1600小時,度電補貼0.2元計,國家每年應補貼256億元;已知到2015年我國將建設35GW光伏電站,按照年均發電1600小時,度電補貼0.4元計,國家每年應補貼224億元;不知金太陽項目國家補貼總額是多少,但有消息說近來國家追查的騙補金額就達百億。
這些數字,對于人均收入不高的的中國來說是一個龐大的數字,這個數字來源于全體國民的節衣縮食,每一分錢花的值不值、管的好不好自然成為付出者關心的問題,更成為一個行政體制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這不僅應當基于責任心,還應當基于監督機制,其實是基于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是否完善。
立法、行政、執法被證明是現代國家的合理體制,因為大多數國民的意志得以表達、意志的執行結果得以監督。具體到當前的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以光伏產業為例,法律層面上有《可再生能源法》,行政層面上有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三大要素中,立法、行政兩大要素已是從未有的強大,而監督執法則是明顯的缺項。
過去為什么會有嚴重的光伏產能供大于求,企業家的沖動固然是基礎,但各地政府的傾向和實際支持作用不容忽視。試想如果這些地方的政府行為,決策時聽取了當地百姓的意見,執行結果又時刻被執法部門監督,其結果又當如何呢。在現實中,相信各地方政府的決策是不需要聽取百姓意見的,相信更沒有人會對這些行為的執行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檢查,光伏產業走入今日之困局自是必然結果。
《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發布了,35GW的電站建設目標明確了,電價補貼即將明確了,國民更多的付出開始了,這是是中國人為改變生存環境的付出,是在實踐節能減排對世界的承諾,是全體國民對政府的信任。對于這種付出和信任最大的尊重就是行政部門的努力和執法監督部門的必要程序,制度是合理結果的根本保證。
6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可再生能源執法檢查組正式啟動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首次執法檢查,為了全體國民每一筆為新能源事業的付出物有所值,為了獲得國民對新能源事業的更多支持,希望首次執法檢查查有結果,希望“首次”之后還有多次。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