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接下來,我們跟蹤中國的資源稅改革進程。多年來,中國對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等自然資源,都是采用“從量計征”的收稅方式,也就是按銷售量定額征收。久而久之,這種方式的弊端也越來越明顯。資源價格的變化,開采過程中的環境破壞成本,資源的利用率,這些因素統統都沒能反映出來,因此拉開了資源稅改革的大幕。近日,其中最難的一環,煤炭資源稅的改革有望取得突破進展。一起來看。
【解說】2010年6月,國務院決定在新疆開始石油、天然氣改革試點,油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5%。同年12月,試點擴大到12個西部省份,并于2011年11月擴至全國。2013年,“從價計征”的資源品目繼續擴大。湖北省開始對磷礦石資源稅實行從價定率計征,稅率為10%;湖南省對鉛鋅礦石和石墨資源稅也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稅率為5%。
【主持人】目前,試圖取得突破的不只有湖北、湖南。今年4月,山西省再次提請先行試點煤炭資源稅改革,并拿出了兩套改革方案。其中一套是說,如果不取消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資源稅從價計征稅率就定為2.2%;如果取消這項基金,資源稅就按7.4%的稅率從價計征。第二種方案僅在稅率上有所不同。可以看出,焦點還是在于是否取消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
【解說】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是國務院于2007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意在解決因煤炭開采造成的土地沉降、水資源破壞、植被破壞等生態及社會問題。因為這些問題的責任及成本難以追究到單個企業,所以只能以共同出資的方式來解決。
【中國能源研究研究會副理事長 周大地】山西省設立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我覺得還是非常必要的。我們現在要清費建稅,把稅制完整,這是個大趨勢。但是,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費都變成稅,那么這個稅就太復雜了。
【主持人】“正稅清費”是資源稅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企業來說,目前所要上繳的資源稅相對較低,各類規費的總額要遠遠超過資源稅負擔。這些規費的征收不僅涉及部門廣,而且地方政府的支配自由度大,甚至出現規費收入被中飽私囊的情況。
【解說】以煤炭為例,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今年3月發布的一份報告表明,中國與煤相關的稅費不少于109項;除21個稅種外,還有不少于88項的各種規費,也就是諸如工本費的材料成本費用。其中,比較常見的有: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及采礦權使用費、探礦權及采礦權價款、煤炭價格調節基金、鐵路建設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港口建設費、生態補償基金、造林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以及各種協會的會費等。
【中國能源研究研究會副理事長 周大地】如果稅種太多,也很復雜。但是,稅有一個什么好處呢?稅是一個法,費不是一個法。費都有一個靈活的程度,就是說,地方可以商量,你這窮了我就不收,或者哪天多收。
【主持人】現在的問題是,多數地方政府“正稅清費”的積極性并不高,因為這樣會導致資源規費的隱性收入浮出水面,堵了部門“自肥”的財路。同時,地方資源稅收入上升,中央的轉移支付資金可能會相應減少。對此,周大地認為,要讓地方政府有積極性,就不能在利益分配上觸碰太多。
【中國能源研究研究會副理事長 周大地】首先是要解決它的歸置問題,然后才解決分配問題。要想減小阻力,那首先就不要有重大的利益重新劃分的過程。第二呢,當然對于不合理收費部分,我們要分清原因,有出路的該走出路;如果今年是少數人的特殊利益,該取消的就取消。
【主持人】盡管現在已經沒有了批條子就能挖礦的荒唐現象,但在當前的資源稅制下,許多資源的合理成本依然無法得到正確反映;亂挖亂采,過度投資的現象也就不能杜絕。自然資源并非取之不盡,必須加快改革,確保有限的資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合理利用。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