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行政法院受理了法律事務所Metaxas & Associates代表數家太陽能公司提出的投訴,裁定希臘政府追溯削減原先批準的光伏園區投資行為不當。當地政府早先批準了一系列投資補助覆蓋了提出投訴的公司大約40%的光伏電站建設和運營開銷。但是后來政府又大幅削減了補助。據該法律事務所稱,這一行為同時違反了歐盟和希臘的法律,法院對此表示認可。
希臘政府同意遵循近期才實行的投資法No. 4146/2013,以當初批準的數額補償光伏廠商。據事務所稱,預計涉及資金將“很快”由希臘開發署發放。但是因為光伏系統項目所獲補助差異巨大,一些項目還有待批準,所以具體數額未被披露。 Metaxas & Associates強調,該案與其他新能源電廠收入追溯征稅的案子完全無關。該稅達到光伏系統收入的25% ~ 42%,由希臘政府去年引入。
該事務所也就此提起了數起行政訴訟。具體告訴早于希臘行政法院和議會對上述不當行為的爭論。除了這個國家級別訴訟案之外,該法律事務所還向歐盟委員會提出了兩起關于該稅的投訴(來自DG Energy 和 DG Competition),此投訴基于征收行為違反了歐盟國家援助法。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