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電力網從財政部網站獲悉,財政部今日發布有關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申報工作通知,申報類型包括風力、太陽能、地熱能、海洋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
詳細通知如下:
關于組織申報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的通知
財辦建〔2013〕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物價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門: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12]102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文件的要求,現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準(備案),2013年8月底前投運;
(二)尚未納入《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一批)的通知》(財建〔2012〕344號)、《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二批)的通知》(財建〔2012〕808號)、《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三批)的通知》(財建〔2012〕1067號)、《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四批)的通知》(財建〔2013〕64號);
(三)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電量補貼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建〔2013〕390號)另行申報。
二、申報材料
填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申報表(見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項目核準(備案)文件;
(二)上網電價審批文件;
(三)生物質能發電項目還需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申報時間
請于11月底前初審后聯合上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
2013年9月29日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