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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拆分說現四版本 業內稱未納入中央討論

2013-12-30 16:03:59 企業觀察報   作者: 張起花  

據媒體報道,12月10日,國家發改委的兩個司曾分別邀請有關專家召開“油氣改革”征求意見會,旨在對油氣改革收集專家意見,形成文字后上報國家。而就在這次會議后,有關拆分中石油的議論再一次升溫。

自今年8月底中石油數名高管被查以來,中石油要整改的消息就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其中呼聲最高的就是拆分。

令人意外的是,此種拆分呼聲并沒有因為其他行業企業貪腐窩案的陸續曝光而減弱,也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官方的不回應中冷卻下來,而是處于持續發酵狀態。并且,國家相關部門每召開一次有關石油領域改革的工作會議,就會沸騰一次,各路專家也就拆分方案進行大膽猜想。

拆分四大版本:一拆了之?

對于中石油拆分傳言,先后流傳出多個拆分版本,歸納起來,有四種方案流傳最廣。

第一種方案:上游優勢業務分立或重組。

由于中石油腐敗窩案涉案人員工作履歷多和上游企業相關,專家們最先勾勒出的拆分路線圖也就從上游企業開刀。有人建議將中石油上游業務剝離,由國家成立獨立的國家石油主權公司,全權負責國內石油資源開采,然后再賣給包括中石油在內的任何一家煉油廠。有人則建議將中石油勘探開發等優勢業務重組,然后打包上市。

無論是拆分,還是重組,其操作目的相近,就是把優質業務放大,把較差業務剝離。但是,有專家認為,拆分是行政干預,直接把一個公司分成幾個小公司,操作過程中阻力較大,因為打破現有格局之后要面臨人事的大調整和利益的重新分配,而重組的阻力則相對小一些。

對此方案,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顧問、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周大地認為,這個路子完全沒有道理,優質資產重組打包上市,不掙錢的資產該如何處置?該不該推向市場?推向市場后讓哪些人接盤?以后國家要不要繼續補貼?這些問題都需要考慮清楚。而且,“現在我國股市并不好,為什么非要上市?”

北京首創期貨有限公司研發部能源化工研究員練異洞也表示,早在2005年,中石油曾以回購方式,對旗下子公司吉林化工、錦州石化、遼河油田完成了私有化,以形成與世界石油巨頭抗衡的實力,如果再走回頭路,不見得是現實而科學的做法。

第二種方案:管道獨立說。

將中石油的管道公司獨立出來,成為一個第三方的獨立運營體,這也是業內支持者甚多的拆分方案。

對此,周大地分析說,之前就有人從技術管理角度提出過管道獨立的事情,但現在時機是否成熟,還需考慮清楚以下問題:我國管道建設還處于快速發展階段,分立之后的規劃、投資、建設等系列問題該如何統籌?在我國,管道作為第四大運輸方式,要像高速公路那樣運營,前提必須是要有充足的氣源,這個問題能否很好地解決?如果將管道作為公用設施,必然要采取國家管制的辦法,向所有油企收取過網費,但是中間各企業間的利益該如何協調?

此外,不光中石油有管線,中石化也有管線,中海油也有少數管線,一些地方也有地方所屬管線,怎么整合?怎么管理?怎么實施?這都是復雜的過程。

而且,管道的投資期限和運作時間較長,中石油投入巨資進行建設,還未收回成本就強制分離出去,在周大地看來,這不符合企業運轉的基本原則和國家政策的延續性。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主任王金照則認為,管道分立相對可行的辦法是將中石油的分公司變成子公司,成本和利潤的明晰會有利于中石油管道公司不斷提升競爭力。同時,現有老管線設定允許第三方準入的標準,而新線建設則引入民資的進入,實現股權多元化,如此既有利于中國摸清真實的管輸成本,也有利于中國石油工業做大做強,參與全球競爭。

“不能走得過激,也不能什么都不干。將所有管道都像國家電網那樣統一成一張網,由一個企業做是沒有必要的,適度引入競爭反而有利于發展。”王金照說。

第三種方案:分區域組建多個公司。

考慮到中石油這樣的央企體量過大,存在難監管、腐敗易發等問題,有專家認為應該以大型的區域為核心進行業務整合,將其拆分成華北、華南、東北等5-6家區域公司。

對此,周大地表示,如果把大公司拆分成小公司,那么這些小公司勢必會受到地方政府的制約,也容易形成地方保護主義或者區域性壟斷,而區域壟斷一旦形成,區域間油氣運輸、定價等問題就很難協調。同時,如此龐大的公司拆分成幾個小公司也會存在人員調整、業務調整的問題,處理不好極易造成社會的不穩定。

練異洞則認為,現在的油氣市場全球化了,即便分區域組建,各區域公司的業務也必定不會限制于區域內,而且各區域公司都要建設自己的基礎設施,避免不了資源的浪費,由此還可能引發產能過剩、無序發展等問題。

第四種方案:按產業鏈拆為四公司。

這是最新流傳的版本,即將企業的上中下游全部打斷,成立幾個專業公司,最有可能的,是分成勘探、管道、冶煉和終端銷售四個公司。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分析師任浩寧認為,即使拆分成四個公司,各企業國有性質依然沒變,也無法解決提高企業運營效率、減少壟斷弊端、實現國企改革的目的。而且,每個公司都成為獨立的運營主體,每個企業都有定價權和市場營銷權,這樣會加大中國能源行業企業內部自我調節的成本、原料調度成本、物流運輸成本,也增加了運行和調配過程中的安全和環保問題。

在任浩寧看來,這個方案有利于監管,“我們可以知道每個環節產品的成本是多少,有利于最終定價的合理和科學。”現在,煉油行業有三本賬,一本賬是給監管部門看的,一本賬是企業自身核算成本用的,還有一本是給媒體及其他調研機構用的,如此拆分有利于這個問題的水落石出。

但是,這種方法本身和世界大型能源企業全產業鏈的運作模式是相反的,不利于企業抗風險能力的提高,不利于企業國際化競爭力的增強。周大地認為,上下游要分離的路子是行不通的,所有產業割裂開來,一點道理都沒有,不利于整個油氣行業的快速發展。唯一可行的辦法依然是全產業鏈的企業,在保留自身優勢資源的情況下,各板塊適度引入民企和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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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曹吉生

標簽:中石油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