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首批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機構備案名單的通知
滬發改環資〔2014〕2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滬府10號令)和《關于印發<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滬發改環資[2014]5號)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們組織了本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機構的申報和專家評審工作。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對申報單位的合規性審核、專家評審和綜合評價,現將本市首批予以備案的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機構名單公布如下:
各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機構應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嚴格按照本市碳排放核查工作規則及有關規定,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碳排放核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