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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治霾有碳泄漏風險 煤制氣項目須慎重決策

2014-03-24 13:06:12 千龍網   作者: 于振華  

清華大學氣候政策研究中心日前在京發布《中國低碳發展報告(2014)》稱,作為消費端使用煤制天然氣替代煤炭,確實可以達到有效降低大氣中PM2.5濃度的效果;而作為生產端,煤制天然氣項目存在資源環境影響和高碳風險,可能造成“區域治霾、全國增碳”的治理困境,需高度重視和謹慎對待。

消費端使用煤制天然氣年減排738萬噸

專家在該報告中指出,霧霾治理不僅拉開了大氣污染防治的序幕,同時也推動了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政策的執行,控制煤炭消費作為霧霾治理的重點,具有顯著的低碳效應。

在重點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的硬性要求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能源結構調整勢在必行。天然氣供應作為煤炭消費的替代品,成為重點區域改善能源結構、治理大氣污染的關鍵措施。目前國內煤炭價格下跌、天然氣供不應求這一普遍存在的現實為煤炭資源產區的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提供了機遇。

大氣污染防治的硬性目標也促使京津冀等重點區域成為煤制天然氣的需求方。若僅從消費端來講,煤制天然氣與常規天然氣無異,一般意義上認為其燃燒產生的SO2、NOx等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遠低于煤炭。

以北京市為例,北控集團與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府簽訂的《綠色能源進京——煤制天然氣項目合作框架協議》中明確提出,每年內蒙古地區將輸送40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入京。這40億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氣每年將替代北京市約894萬噸的煤炭消費,相當于北京市2012年煤炭消費總量的40%。

如果從北京市目前燃氣熱電聯產的現實來看,煤制天然氣作為天然氣的一種,其燃燒產生的SOx遠遠低于燃煤熱電聯產。北京市每年因為使用煤制天然氣替代煤炭而減少了約738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NOx和CO2排放也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煤制天然氣替代煤炭確實可以達到有效降低大氣中PM2.5濃度的效果。煤制天然氣對硫化物的削減效果尤其明顯,每年北京-內蒙古兩地總計最多將減少約18.7萬噸二氧化硫和8700噸氮氧化物排放。

生產端大規模生產將加劇水資源總缺口

然而,在具體執行層面,并非所有的控煤措施都能達到低碳的效果。“僅從消費端來分析煤制天然氣的資源與環境影響是片面的。”專家在該報告中指出,從全生命周期的角度來看,煤制天然氣具有更高的碳排放和環境成本。此外,煤制天然氣的生產過程是資源密集型的,每生產一立方米的天然氣將消耗6升水和3千克原料煤。

首先,從煤炭消費來看,北京市每年引進40億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氣可減少約894萬噸的煤炭消費,而內蒙古因為每年生產40億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氣將會增加煤炭消費約1203萬噸,占內蒙古2012年煤炭消費總量的3.3%。從而,北京-內蒙古兩地的煤炭消費每年將會凈增加約309萬噸。換言之,北京市煤炭消費的下降是以內蒙古更多的煤炭消耗為代價的。

其次,盡管北京市因為使用煤制天然氣替代煤炭而減少了約738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而煤制天然氣的溫室氣體排放主要集中在生產環節,因此,從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計算,北京-內蒙古兩地總計將會凈增加約377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

從資源消耗的角度來看,內蒙古因每年生產40億立方米天然氣將增加水資源消耗約2400萬噸,占2012年該地生活用水總量的2.3%,相當于約66萬內蒙古城市居民一年的生活用水量。然而,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水資源總缺口已達10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的大規模生產將加劇這一趨勢。

煤制氣項目“井噴”將造成高碳風險

在政策利好、有利可圖的形勢下,盡管早在2011年國家發改委已經向各地闡明盲目無序發展煤化工產業的重大危害,全國多地尤其是新疆、內蒙古等煤炭資源主產區的煤制天然氣項目建設仍呈現“井噴”狀態。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13年10月,我國建成、在建或擬建的煤制天然氣項目共61個,年總產能達到2693億立方米。

煤制天然氣項目具有巨大的碳排放能力和環境負外部性。根據測算,目前國家發改委已經審批的煤制天然氣項目(771億立方米)將每年消耗煤炭約2.3億噸,占2011年全國煤炭消費總量的6.8%,如果用煤制天然氣替代煤炭的話,所增加的溫室氣體排放將占2010年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的1%~2%。

而把各地建成、在建或擬建的所有煤制天然氣項目,即已審批和待審批的項目(2693億立方米)加總,那么每年約消耗8.1億噸煤炭,接近2011年全國煤炭消費總量的1/4,而用這部分煤制天然氣替代煤炭所增加的溫室氣體排放將占2010年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的3%~6%。

新疆和內蒙古作為國內煤制天然氣項目規模與產量排名前兩位的主要產區,將為煤制天然氣的生產付出高昂的資源環境代價,而前者更為嚴重。對于新疆地區,國家發改委已審批的435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項目每年將消耗約1.31億噸煤炭,已經超過了2011年該地煤炭消耗總量的34%。與此同時,這些項目每年約2.6億噸的水資源消耗將占到該地區整個2012年生活用水總量的22%,進一步加劇該地區長期面臨的缺水狀況。

專家還在該報告中還預測,如果計算建成、在建與擬建項目,新疆和內蒙古地區都將面臨更加嚴峻的煤炭資源與水資源壓力,尤其是新疆地區僅這一類項目就已經占到其2012年生活用水總量的92%,且煤炭開采量將增大近5倍,勢必會造成對區域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

專家提醒,以煤制天然氣作為煤炭消費的替代品,一方面未必能夠有效地降低NOx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從而有效地治理霧霾;另一方面,從煤炭消費、溫室氣體排放和水資源消耗的角度來說,煤制天然氣的生產與消費是一種變相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轉嫁。倘若一味地使用煤制天然氣替代煤炭來達到霧霾治理這一緊急目標,忽視其將長期存在的嚴重的資源環境效率損失和公平損失問題,我國環境保護與低碳發展最終只能落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惡性循環。因此,對煤制天然氣項目建設必須高度重視,慎重決策。




責任編輯: 曹吉生

標簽:區域治霾,煤制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