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日前,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做好2010年電力運行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電力運行調節,充分發揮需求側管理的作用。發改委即將出臺《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要求各地要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制定實施細則,加強能力建設和宣傳引導,著重做好建立專項資金,組織實施節電項目工作。針對電力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更加注重運用法律手段實施運行調節,不斷豐富電力運行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提出立法建議。
《通知》指出,在生產組織上,各地經濟運行部門要協商確定各類型發電機組的年度生產安排。全額安排可再生能源的上網電量;優先安排大型水電、核電、熱電聯產、資源綜合利用機組發電;全面推行差別電量計畫,確保低污染、高效燃煤發電機組的年利用小時數明顯高于高污染、低效燃煤發電機組,燃煤發電機組中容量、參數接近的利用小時要基本公平。
《通知》又指,要求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要加強對本供電營業區內電力需求變化的監測,做好供需形勢預測,提出供需平衡的建議,并每月向發改委提供監測分析報告。發電企業也要加強本企業生產運營情況的監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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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