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煤礦股權轉讓過程中的偷逃稅行為,內蒙古烏海市近日規定,境內以各種形式轉讓股權取得收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于今年4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繳納各種應繳稅款,否則,將處以偷逃稅款5倍罰款,涉嫌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2月,烏海市公安局對海勃灣區駱駝山煤礦涉嫌逃稅案件依法立案偵查,查明在2006年到2009年間,駱駝山煤礦先后被四次轉讓,股權轉讓金由4600萬元上升至2.6億元,各股東都未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涉嫌逃稅金額達2600余萬元。現在,涉案的4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追回稅款2100余萬元。據了解,從2006年以來,烏海市許多從事煤礦開采企業的股東,轉讓股權時都存在嚴重的逃稅問題。
烏海市政府鼓勵廣大納稅人及其他知情人積極檢舉煤礦股權轉讓中的偷逃稅行為,對檢舉有功人員,將按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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