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快速發展的同時,消納問題也日益凸顯。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3年僅甘肅棄光電量就達到3.03億千瓦時,棄光率約為13.78%;今年上半年,全國風電棄風電量72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8.5%,造成經濟損失接近35億元。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被業界視為解決消納問題的重要手段,基本思路是:國家對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地方政府三大主體提出約束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要求。即,強制要求發電企業承擔可再生能源發電義務,強制要求電網公司承擔購電義務,強制要求電力消費者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義務。目前國際上已有英國、澳大利亞、荷蘭、意大利、丹麥、日本、德國等18個國家和美國部分州實施了可再生能源配額制。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目前我國開展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條件已經成熟,一方面,經過多年發展后,風電、光伏發電成本不斷降低,價格已經比較容易接受,價格太高時電力企業肯定不愿意接受配額制;另一方面,現在風電、光伏發電在一些地區能源占比已經較高,為配額制打下基礎,目前如果規模太小,推行配額制可能面臨無法完成的情況。
專家認為,此政策一旦出臺,相當于整個新能源行業的生產和消納得到了國家承諾的年度最低消費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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