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布式光伏行業在新政出臺后再出利好,新一批示范園區項目將基于新政成為行業標桿,進一步發現和解決項目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并探索創新的商業模式和投融資模式,推動行業的加速建設。
(2)分布式光伏行業趨勢性行情來臨,我們認為在新政落地后項目收益率不穩定等重大問題得以解決,新示范園區建設過程中有望解決收費風險等問題,在項目建設風險逐步降低的過程中,商業模式加速形成,分布式光伏這一新興市場將迎來長期的加速向上趨勢
(3)推薦標的:林洋電子(商業模式具有優勢,有望成為東部分布式龍頭)、陽光電源(受益于分布式市場啟動帶動逆變器市場需求增加,在安徽省內分布式項目具備較強優勢)、愛康科技(成功轉型電站運營,項目擴張速度快)、海潤光伏(從事分布式光伏EPC,具有較多屋頂資源)、興業太陽能(國內分布式光伏EPC龍頭企業,全國布局)。
關注標的:隆基股份(分布式市場啟動,單晶技術具備高轉換效率優勢,有望獲得推廣)、彩虹精化(轉型分布式光伏運營領域,主要優勢在華南地區)、中天科技(從事江蘇省分布式建設)、華光股份(與股東無錫國聯攜手建設分布式光伏)、森源電氣(河南省分布式光伏龍頭企業)等。
詳細內容:
一、根據發展條件選擇示范區。各地根據本地分布式光伏發電規劃和布局,結合已有國家示范區及本省(區、市)培育的重點示范區,選擇若干具有一定規模的區域納入今明兩年培育重點,編制重點培育示范區建設方案。各示范區在優先發展屋頂光伏同時,可就近開發就地消納的小型光伏電站(接入電壓等級不超過35千伏,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
點評:
9月4日能源局公布《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度電補貼改為“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兩種模式二選一,東部小型地面電站可納入分布式等分布式光伏調整政策落地,極大刺激了分布式光伏商業模式的加速形成。我們認為,現階段我國分布式光伏行業仍處于商業模式形成階段,行業發展尚未成熟,示范園區的建設可以為行業發展做出樣板,并探索創新的商業模式和投融資模式,是該新興行業發展的必經之路。
能源局于2013年8月9日確定了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名單,與第一批示范區要求相比,新政鼓勵就近開發就地消納的小型光伏電站,東部小型地面電站資源得以釋放,企業項目備案難度降低,分布式光伏行業迎來加速建設。
二、加強已有示范區的建設工作。請各相關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認真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國能新能[2013]296號)要求,進一步推進已批復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建設。對于2014年9月底前未開工建設,或年底建成規模低于2萬千瓦的示范區,取消其示范區稱號。
點評:
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規劃2015年總計建設1.823GW,2013年建設749MW。能源局明確規定2014年9月底前未開工建設,或年底建成規模低于2萬千瓦的示范區,取消其示范區稱號,懲罰措施較為嚴厲。我們認為示范園區的強制推進有利于引領行業建設加速,同時為行業發展探明道路,在園區建設的過程中進一步發現與解決行業發展遇到的問題。
三、示范區應加強統籌協調。示范區應成立相關協調機制,統籌規劃管理示范區屋頂資源,制定協調開發企業與電力用戶(建筑業主)關系的相關政策,明確光伏建筑標準規范,協調推動項目備案和電網接入手續,鼓勵統一開展項目建設運行維護和建筑管理。鼓勵將建筑光伏發電應用納入節能減排考核及獎懲制度,在已試行節能量交易和碳減排交易的地區,有關項目可參加交易活動。
點評:
通過示范區建設過程中制定開發企業與業主關系的相關政策、建造標準等,探索性制定分布式行業各項標準,推廣后有利于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將建筑光伏發電納入節能減排考核制度為分布式光伏推廣起到一定的強制作用。鼓勵分布式發電項目參與碳減排交易,根據我們測算,每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年均收益有望達到6-12萬元,對分布式項目收益率提高有一定積極影響。
四、探索專業化的服務模式。鼓勵示范區成立由園區管委會、投資方與電網企業共同參與管理的專業運維公司,統一負責轄區內所有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電費結算和建設服務。鼓勵示范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統一標準規范開展項目設計、施工、建設、管理及運營服務,推動形成專業化服務能力。
點評:
電費收取風險是分布式光伏運營業務遇到的最大風險之一,鼓勵示范區成立由園區管委會、投資方與電網企業共同參與管理的專業運維公司,強有力規避電費收取的風險,模式一旦形成有望全行業推廣,降低分布式光伏企業運營的風險。
五、創新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建設。在加快推進示范區建設中,重點開展商業模式、投融資模式創新。探索分布式光伏發電區域電力交易試點、適應新能源發展的發配電一體化智能配電網試點、金融模式創新試點等。國家能源局將加大上述示范區相關問題的協調支持力度。
點評:
分布式光伏電力交易試點以及智能配網試點均為分布式光伏大規模推廣做出基礎設施準備,電力交易制度的形成、智能配網建設與分布式光伏的發展有效結合成為以可再生能源為基礎的智能微網的雛形,有利于東部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建設推廣。
目前分布式光伏電站資產在大多數商業銀行無法作為抵押物,我們認為示范園區項目作為行業示范項目,經過1-2年的現金流檢驗,項目的資產價值有望被市場廣泛認可,進而將實現商業性融資放開,項目資產為質押的貸款機制將自然形成,行業進入銷售和融資端模式同時形成的良性循環,不同的融資模式(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等)將繼續放大行業杠桿,行業整體ROE仍有進一步上升空間。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