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任東明11日透露,8月中旬,《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辦法》討論稿已經通過發改委主任會議,最后修改稿已經由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完成提交。
據悉,風電標桿電價下調初步方案也開始征求運營商意見。
(二)新聞點評
1、什么是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強制規定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比,可交易屬性有利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可再生能源促進機制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政策是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的政府用法律的形式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市場份額做出的強制性的規定。
配額制最大的特點是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在總電力供應量中必須有規定比例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同時,配額制也允許與配額比例相當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可在各地區(各電網)間交易,以解決地區間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差異。
2、我國配額制的發展歷程:多方利益平衡導致推出進度滯后,此番最終落地顯示政府支持可再生能源決心
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早在多年前就開始醞釀。
2009年12月,《可再生能源法》進行修訂,修訂的重點是明確“全額保障性收購”,推行強制上網,《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開始起草。
2012年2月,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制訂《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討論稿)》,其中明確發電企業承擔可再生能源生產義務(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電網企業承擔保障性收購義務(收購電量占比)、地方政府承擔消納義務(電量消納占比)。
后期,《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發,僅對地方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做出了明確要求,各地政府將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消納義務的行政責任主體。同時,《征求意見稿》中對各地消納比例也做出了調整,對于不能完成配額指標的地區,其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將不能用于在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額度中扣除。
2014年8月,《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辦法》討論稿通過發改委主任會議,修改稿由能源局新能源司完成提交,(1)對各省市和電網公司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提出強制性要;(2)提出激勵措施,在年度控制能源消費總量考核時,對完成配額制指標的地區,其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按照當年全國平均供電煤耗水平折為節能量,不計入能源消費控制量。(3)對未完成配額指標的地區,視未完成部分折算的能源量為未完成節能任務,在其總節能量中扣除。
3、以英國為例:配額制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
國際上,英國是最早大規模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國家之一,且取得了較為突出的效果。(1)2000年以前實行非化石燃料公約,由于缺乏相應的懲罰和強制性,英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緩慢。(2)從2000年英國開始實行配額制,隨著對于配額的不斷上調和法律法規的逐漸完善,英國的可再生能源的裝機量取得了較快進步。
4、我國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刺激作用:如果嚴格考核,風、光裝機速度將大幅超預期(詳見測算表格)。
政策尚處于醞釀之中,我們根據征求意見稿中的各省目標值做大致測算。
(1)以2013年各省發電量占比為基礎,假設2014、2015每年發電量增長6%,2015年全國發電量約為58934億度。
(2)根據各省可再生能源配額目標,201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為3319億度;2013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為1431億度。
(3)2013年底,全國并網風電裝機77GW,光伏裝機約為18W;預計2014、2015年風電新增裝機20、24GW,光伏新增裝機14GW、18GW。2015年底累計風電裝機121GW,光伏裝機50GW。
(4)按照風電2000小時,光伏1300小時計算,2015年風電發電量2420億度,光伏發電650億度,合計為3070億度。
(5)考慮到2015年新增裝機無法貢獻全年發電量,所以如果配額制嚴格執行,那么2014、2015年國內風、光新增裝機需要大超我們在(3)中的預期才能夠實現,行業需求底線可以得到保障。
(三)需求超預期,制造業盈利彈性最大,包括金風科技、隆基股份、陽光電源等;其次是電站類公司規模兌現及超預期,包括愛康科技、江蘇曠達、海潤光伏等。
(四)關于風電上網標桿電價下調的分析:符合預期,搶裝持續,繼續看好風電板塊。
1. 我們今年看好風電設備的邏輯,就是14、15年裝機需求超預期,設備盈利復蘇,彈性超預期釋放,目前以上判斷都在逐步兌現;
2. 搶裝來自三個方面的原因:電網建設推進+環保政策壓力+電價下調預期,就我們了解情況來看,目前電價下調提出一些初步方案,處于討價還價的“喊價”階段,我們預計最終度電價格下調2-3分錢,否則與支持可再生能源大方向相悖;
3. 根據我們模型測算,一類風場2500利用小時,電價0.5對應irr15%,電價0.47對應irr11.64%(每1分錢對應1%irr水平),風場投資收益率高,且具備安全邊際;
4. 配額制出臺后,風電將是主力可再生能源之一,加之今年海風10gw額度逐步釋放,風電長期需求無需擔心,14、15年最好年份不應錯失。繼續看好風電板塊,推薦金風、天順、湘電、吉鑫、華儀。
(五)關于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能力:現有補貼能力最多能夠支撐到2016年,仍需繼續上調可再生能源附加標準。
根據我們測算數據,現有度電征收0.015元補充可再生能源附加,那么基金補貼能力僅能夠支撐到2016年。可再生能源附加需要繼續上調。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