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一出,分布式光伏示范區的發展問題果不其然的成了業界圍觀的大事。為何能源局會突然發出“最后通牒”? 示范區出爐 “歡寵時代”開啟 2013年8月,國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名單,該批名單涉及7省5市、總共18個示范區項目,分別為:北京海淀區中關村海淀園、北京順義、上海松江、天津武清、河北高碑店、河北保定英利、江蘇無錫、江蘇南通、浙江紹興、浙江杭州、安徽合肥、江西新余高新區、山東奉安高新區、山東淄博高新區、廣東三水工業園、廣東從化明珠工業園、深圳前海、寧波杭州灣新區。 在分布式光伏示范區名單出爐之后,光伏分布式補貼價格、四類資源地區標桿電價、涉及國稅總局退稅等國家光伏扶持政策陸續出臺。在最近(9月4日)更是在業界的無限期待下發布了《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406號)》這一給力新政。 從這18個示范區名單可以看出,分布式示范項目主要放在光伏大省和經濟發達的沿海區域,似乎既有扶持當地光伏產業的考慮,大概也考慮到了當地的財力——畢竟補貼也會是一筆不小的資金。 政策的扶持與業內的吹捧,一時令分布式光伏發電升為“寵兒”,行業內甚至出現了“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迎來黃金十年”的言論,光伏企業也蠢蠢欲動,“圈地”屋頂。在2014年的2月11日,國家能源局更是宣布2014年中國新增光伏發電裝機目標是14GW,其中分布式電站8GW,超過了6GW的地面電站。分布式上位“做正”了? 然而,也正是因為這8GW的提出,將分布式光伏推至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事實上,分布式光伏能不能完成8GW的安裝目標,到現在也還是“騎驢看唱本——走著瞧”的戲碼。
“黃金十年”?冷暖自知! 與大型電站相比,分布式光伏實現了每座建筑、每片適宜的土地都能分散生產、就地使用,尤其適合土地資源受限、電價相對較高、工業規模更大的中東部地區,不僅能夠改善能源結構,也將成為我國光伏行業新的增長點。 政策利好,企業買賬,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也表示:“如今,已到了分布式光伏電站投資的最好時機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真是“黃金十年”了? 事實上,距離名單公布一月有余之時,記者走訪發現第一批18個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項目,絕大部分未動工。屋頂產權復雜、合同能源管理的履約率問題、不同屋頂的技術成本等,都成了推進分布式光伏示范項目的“攔路虎”。 直到今年2月,由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設的合肥分合肥榮事達三洋屋面光伏電站一期項目正式并網發電,成為全國18個分布式光伏示范區中首個并網發電項目。 從18個示范項目的發展情況來看,分布式光伏發電在實際運營中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問題。 第一,電費結算及回收難度較大,投資回報風險大。目前采取的投資者與用電企業直接進行電費結算,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用電企業經營不善或信譽不高導致拖欠電費,缺乏相應法律約束,終止供電后用電企業仍可從網上購電,不利于電站投資方回收資金。 第二,屋面資源難以落實。經過調查排摸,符合“載荷充分”、“電量自發自用90%以上”、“25年企業經營狀況良好”、“電價合理”等所有條件的優質屋頂資源較少,基本符合條件的屋頂業主在洽談中又對是否產生安全、防漏等問題存在較多顧慮,參與積極性不高,尤其是一些國企,內部程序繁雜,溝通困難。還不排除業內的無序競爭問題,畢竟優質的屋頂資源有限,各家搶奪時難免會不計成本地壓價。 第三,融資平臺仍不完善。因為前車之鑒,很多銀行對于光伏仍然談虎色變。對于18家示范區原本說國開行有支持,但怎么明確、怎么推進目前還沒有細則。 此外,路條難題、投入高成本卻難找潛在客戶、缺乏信任和監督難以保障雙方權益等問題也都消磨著企業及普通民眾的積極性,也都在考驗著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執行效果和前景。 仔細看來,國內光伏市場依然是純政策驅動的市場。一系列問題的出現本應是會大大增加政策的出臺及執行壓力,但分布式推廣過程中的不少問題卻也因政策而引發。宏觀政策再全面,若難接地氣也枉費。
“最后的通牒”
從全球范圍來看,分布式發電是光伏應用的主流。截至2014 年上半年,我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累計備案(核準)容量918 萬千瓦,約占全國光伏項目總備案規模的20%。其中,上半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新增備案(核準)容量431 萬千瓦,達到全年新增建設規模的一半。上半年全國新增光伏發電并網容量330萬千瓦,雖然同比大增100%,卻遠低于業界預期;其中,新增光伏電站并網容量230萬千瓦,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網容量100萬千瓦。 在今年7月初,有消息稱為加快落實國務院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有關政策,進一步加大分布式光伏的創新工作力度,國家能源局決定在已有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工作基礎上培育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 也是在7月,吳新雄在安徽召開經濟形勢座談會并走訪陽光電源,稱將推動一批重點能源項目開工建設。此外,國家能源局發文要求各省推薦上報分布式光伏示范區。 9月11日,能源局下“最后通牒”,正式下發《關于加快培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有關要求的通知》, 要求各示范區方案于9月30日前備案,確保今、明兩年分布式光伏裝機目標完成。已有示范區必須在今年9月底前開工或年底建成規模不低于2萬千瓦,否則取消示范區稱號。 為什么會下“最后通牒”? 筆者覺得,第一批示范區項目已經公布一年有余了,卻還是進展緩慢,這對原本興致勃勃的能源局與其政策而言,是一種“忤逆”,對“指令”的無視怠慢,面子上過不去,也不利于能源局往后的“發號施令”。光是輿論壓力就已經山大。況且,如今的光伏行業又處在外患逼迫擴內需的大環境下,更是容不得怠慢。 再者,分布式光伏發電已經被捧成了“香餑餑”,利好頻出,被寄予厚望的分布式新政也已發出來,新一批示范園區項目將基于新政成為行業標桿,新賬舊賬一起算,進一步發現和解決項目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并探索創新的商業模式和投融資模式,推動行業加速建設。 另外,據悉未來各地非化石能源裝機、清潔能源消費量將納入國務院硬考核,分布式光伏也將在考核之列。8GW的裝機目標,上半年分布式光伏才新增并網容量100萬千瓦,全國新增光伏發電并網容量也只330萬千瓦(目標14GW,保底也得13GW),下半年的裝機壓力之重可想而知。去年就點名了的你們,還好意思再拖嗎?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