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專項支持范圍包括:
1、與城鄉居民生活緊密相關、創新點和示范性特征明顯、能促進成本降低和推廣應用的地熱地溫能、風電供暖及制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生物質能相關設備生產項目;應用新技術、創新模式的地熱地溫能、風電供暖及制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生物質能應用示范項目。
2、以地熱地溫能、風電供暖及制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生物質能為主要供能方式的新能源集成利用示范項目(含工業園區、縣城鎮、居民小區等)。
專項支持方式
對于符合條件的項目,重點支持設備投入,不包括征地拆遷、土建、樓堂館所建設和鋪底流動資金,補助資金不超過支持范圍投資的10%,且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項目申報要求
1、優選符合條件的、項目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要求編制資金申請報告。
2、項目前期工作條件完備,申請項目應在2014年年底前獲得核準(備案)批復,城市規劃、用地、環評等主要建設條件基本落實,可在2015年開工建設或已開工處于建設階段。
3、項目申報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需甲級咨詢公司編制,同時提交電子版);
②項目核準(備案)批復文件(正在核準或備案過程中的項目提交核準或備案申請文件以及城市規劃、用地、環評等相關材料);
③報送《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項目信息表》(附件)。使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投資項目編報系統軟件”軟件編報項目,報送IMO數據文件。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