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能源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基礎地位日益凸顯。如何保證能源安全成為我國面臨的重大現實問題。除了考慮能源供給等因素之外,面對我國“富煤、缺油、少氣”的能源資源稟賦,調整和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對于保障我國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優化能源結構還能夠起到保護環境的效果。但是這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容易完成的事情。全國政協第八屆委員會秘書長、原地礦部部長朱訓近期撰文,就如何從資源國情實際出發優化能源結構提出建設性意見,并對如何合理有效利用煤炭、石油、天然氣、核能、可再生能源給出了具體可行的獨到建議。中國礦業報本期全文刊登這篇文章,以供有關部門參考并饗讀者。
能源問題是事關經濟發展、民生改善、文明進步、社會穩定、國防安全的重大戰略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類文明的進步,人們一方面希望不斷增加能源供給以滿足其追求不斷提高生活質量的需要,同時又不希望能源生產和消費給生態環境帶來更多的負面影響。面對這樣雙重壓力的形勢,在確保能源供給安全的同時,又做好環境保護,不僅是中國,也是全球世界各國共同面對的重大現實問題。正因為能源問題十分重要,所以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6月13日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上研究我國能源安全問題時提出,要把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作為長期戰略從當前做起。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處理好能源安全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這將涉及到能源資源、能源供給、能源消費、能源結構、能源技術、能源體制等諸多因素,其中重要環節之一就是調整與優化能源結構。如何調整與優化能源結構又有很多途徑,遵循黨的實事求是路線,從資源國情實際出發優化能源結構則是重要途徑之一。本文擬就此做一點探討。
能源結構受制于資源國情
1983年,筆者在地質礦產部工作期間,曾在《瞭望》雜志1983年第10期發表一篇題為“從國情出發制定找礦方針”的文章。文中從我國能源資源品種、數量和質量等情況的實際出發,對我國能源結構提出了“以煤為主,煤、油(氣)、水(電)、核并舉”的方針。(《朱訓論文選·地學哲學卷》第63頁)
時過31年,我國的能源消費構成雖有顯著改善,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由1980年的96%下降到2013年的90.2%,水電、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在能源結構構成中由1980年的4%上升到9.8%,其中煤炭在總量構成中由1980年的72.2%下降到66%,但是以煤炭為主的化石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絕對主導地位大格局沒有根本性改變。
1980年以來的33年間,能源消費結構之所以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與我國能源生產結構密切相關。在中國能源生產總量和構成中雖然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生產比重由1980年的96.2%下降到2013年的89.1%,但是化石能源在能源生產總量中仍居絕對主導地位。其中,煤炭產量在總構成中所占比例不僅沒有下降,反而由1980年的69.4%上升到75.6%。能源生產結構之所以如此又與我國的煤炭資源特別豐富、煤炭生產規模較大有關。
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受制于能源資源國情條件這一重要特點,不僅在中國是這樣,在世界其他一些國家也是如此。據《BP世界能源年鑒·2013》報告稱,巴西的石油和水力資源都比較豐富,所以石油和水力資源在能源消費總量構成中所占比重分別達到45.7%和34.4%。印度和德國的煤炭資源相對比較豐富,所以煤炭在這兩國能源總量構成中所占比重分別達到52.9%和25.4%。
從世界來看,化石能源在全球消費總量構成中所占比例由1980年的94%下降到2012年的91%,石油在能源構成中由1980年的44.9%下降到2012年的33%,煤炭在消費結構中所占的比例不僅沒有下降,反而由1980年的27.2%上升到2012年的30%。
世界能源消費結構之所以出現如此情況,與全球能源資源情況密切相關。據國土資源部資料,2012年全球煤炭、石油、天然氣剩余探明可采儲量,按當年開采量計算,分別可采109年,59年,57年。
優化能源結構要考慮資源國情
優化能源結構對于確保我國能源可持續供應和保護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優化能源結構可以有多種舉措,如大力發展國內清潔能源和擴大利用國外清潔能源資源等等,其中重要一條就是從能源資源國情出發來優化能源結構。
遵循黨的實事求是路線,從我國能源資源國情實際出發優化能源結構,從指導思想上和在實際工作中首先應處理好這樣三個關系。
一是把理想的能源構成優化模式和現實可行的優化方案結合起來。既要對未來能源構成的理想模式做好頂層設計,又要從現實可行的方案做起,也就是說,把當前和長遠需要與可能很好的結合起來。
二是處理好化石能源與非化石能源的關系。堅持不懈的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構成中的比重,是我們應當長期堅持的一個戰略方針。但是,由于非化石能源的資源條件和開發非化石能源所需技術、資金、體制和政策等方面的影響和制約,在可以預見的一個較長時期內,非化石能源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替代化石能源,更不可能完全代替化石能源。從上述表4中可以看出,近30多年世界能源消費構成變化情況的比較,化石能源在能源構成中所占比例僅下降了3個百分點,從1980年的94%下降到2012年91%。這表明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費結構中仍占主導地位。
據世界有關能源組織預測,到2050年盡管非化石能源會有很大的發展。如據《BP世界能源年鑒·2013》稱,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全球一次能源消費構成中所占比例將由2011年的2%上升到6%,但化石能源仍是最重要的能源。因此,在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的同時,繼續做好化石能源這篇大文章仍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三是處理好煤與非煤化石能源的關系。鑒于煤炭的開發與利用與石油、天然氣、核能等化石能源對生態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大,所以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構成中的比重,提高非煤能源在能源構成中的比重,是優化能源結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個方針。但現實的問題是,煤炭資源及煤炭生產不僅在中國,而且在全球都是最多的,從而使其在能源構成中占據重要地位。我國能源資源構成中煤炭雖然由1980年的72.2%下降到2013年的66%,但煤炭仍占主要地位。這種情況再過幾十年也難以有根本性改變。就世界而論,近30多年能源消費構成中石油由1980年的44.9%下降到2012年的33%,煤炭所占比重不僅沒有下降,反而逐步由1980年的27.2%上升到2012年的30%。這就是說,盡管對煤炭有這樣那樣的說法,但煤炭在能源構成中的地位,在近、中期是難以動搖的,所以出現這種情況與中國和世界的能源資源條件是分不開的。
根據上述處理優化能源結構的三條原則,對優化能源結構有如下幾點建議:
第一,煤炭要用。要清潔高效使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構成中的比重,提高非煤能源在能源構成中的比重,以此減輕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是我們在優化能源結構過程中必須長期堅持的一個方針。但是,降低比重不等于不用煤炭。因為煤炭畢竟是我國最為豐富的能源資源。目前已探明的1.42萬億噸煤炭儲量僅占可能擁有的煤炭資源的1/4。煤炭資源在我國能源資源總量中目前占絕對主導地位,是其他能源難以相比的。所以煤炭不能不用,但是要用好煤炭。如何大力推廣潔凈煤技術,大力推廣煤轉化技術,實現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是解決煤炭對環境負面影響的核心問題。
第二,石油要用,要適量使用。在當今現代化社會的時代,石油是國家建設、社會發展、改善民生國防安全不可或缺的戰略資源,但限于我國的石油資源不是十分豐富,2012年我國石油剩余探明儲量按目前生產水平僅能保障17年(即儲采比為17年,而世界石油儲采比為59年)。目前,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已超過50%,并仍在逐年攀高。因此,在復雜多變的國際局勢下,在與盡量增加石油戰略儲備的同時,在目前生產和生活中能不用石油就不用石油,能少用石油就少用石油,對于能源安全和經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天然氣要用,要擴大使用。這里講的天然氣是指常規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氣。據專家們預測,我國擁有天然氣資源量按油當量折算,超過我國可能擁有的石油資源量。以我國常規天然氣而論,據專家們預測,我國擁有天然氣資源量在30多萬億立方米。至2012年底,探明儲量有43790億立方米,探明率僅1/6。2012年僅生產1070.5億立方米,天然氣利用率僅為2%。天然氣在能源構成中不到5%,而世界平均水平為24%。天然氣是清潔能源,應從政策、資金、技術和體制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在繼續開發常規天然氣的同時,加大煤層氣、頁巖氣的研究和勘查開發力度,大幅度提高天然氣在能源構成中的比重,促進能源結構優化是完全可能的。
第四,核能要用,要安全使用。核能是清潔能源。核能在一些發達國家已成為主要能源。近10多年來,核能在世界能源消費構成中已達5%左右,而我國目前僅為0.8%。改革開放以后,自廣東大亞灣核電站建成投產以來,我國已成功建設了一批核電站,并都已安全有效的在運行。實踐證明,我國發展核電是可行的。加之近年來,地質戰線發現了一批中型、大型、特大型鈾礦產地,利用核能發展核電的國內資源條件正在改善。所以只要堅持好安全這條紅線,加大核電發展力度是優化能源結構的重要舉措之一。
第五,可再生能源要用,要積極有序地使用。可再生能源是有很好發展前景的一種能源。據《BP世界能源年鑒·2013》稱,2011~2020年間可再生能源每年平均增幅為7.6%,大大高于核電(2.6%),天然氣(2.0%),水電(2.0%),煤炭(1.2%),石油(0.8%)的年均增長幅度,是增長最快的一種資源類型。為了減輕傳統能源供應不足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雙重壓力,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優化能源結構的必然戰略選擇。用可再生能源逐步部分替代化石能源已成為很多人的美好愿望。近年來,我國地熱能、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已有了相當的進展,實踐證明,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構成中的比重是可行的,應該積極推動,大力發展。但是,實事求是的說,由于技術、資金、體制、政策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要在很大程度上用可再生能源代替傳統的化石能源絕非一日之功。所以,應本著既要積極又要有序的原則逐步加以推進,以收“水到渠成”之效。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