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要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轉變政府對能源的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體系”,此講話精神為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2002年,國務院頒發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對電力改革步驟分為五步推進:即“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為深化電改奠定了基礎。根據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和國際國內電力體制改革發展趨勢,“搭建平臺、創建規則、公開公平、自由交易、規范交收、提升服務、合配資源、有效監管”才是部署我國深化電改,確保實現改革發展目標的正確選擇。
一、建立中國電力交易所
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讓市場主體的買方(用戶)和賣方(發電企業包括微電網主體)進行公開公平自由交易,應建立一個符合互聯網經濟的交易平臺——中國電力交易所。其可借鑒上海期貨交易所、倫敦LME交易所、美國電力交易市場等,按照科學的電力交易規則,既可現貨交易,也可期貨交易,讓電力成為真正的自由交易商品,讓買賣雙方可鎖定成本、規避風險、健康發展,實現中國電力交易的市場化,進而實現電力資源配置的全球化,更好保障國計民生。
中國電力交易所可由國家出資設立,也可由國資、民資共同出資設立,依法獨立運行,由國家能源局等依法監管。
二、規范交收提升服務
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依托現有主干網和服務體系,把買賣雙方交易的電力主要按照電量、傳輸路程合理收費,負責交收到位,精心做好服務工作。如此既能最大程度發揮兩大電網現有的優勢,也能避免輸配分離或分拆電網帶來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及另類壟斷,又能實現主干電網和以新能源為代表的微電網的相互融合發展,實現國家和社會資源的安全高效利用,提升全球競爭力。
同時應加快對電網和發電企業無關發電輸配電主業的產業剝離,盤活資產,做強主業,厘清成本,為輸配電服務收費的定價提供科學依據。
三、合配資源有效監管
用戶、發電企業、自然人、兩大電網公司、中國電力交易所、國家能源局按照各自屬性、職能、定位,各就各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能、各得其所。
國務院及相關職能部委,只要堅定國家戰略,營造良好環境,堅持利國利民,理順主次關系,解決矛盾焦點,認真履行對相關市場主體、交易平臺、服務機構等服務和監管,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就不難,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也將實現。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