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國家能源局發出《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表示要“進一步規范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堅決制止新建電源項目投產前的投機行為。”
據悉,此次專項監管的重點是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各省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以及火電項目(以下簡稱電源項目)備案、核準和投資開發情況。重點包括:所在省電源項目備案(核準)情況;電源項目投產前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含項目申請、備案(核準)、開工、建設等各階段的實際情況;電源項目投產前的股權變動等情況;以及電源項目建成投產情況等。
據了解,這次專項監管的特點是碰硬和落實。根據通知要求,將對對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依規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專項監管的的工作目標之一也是要要針對各地區存在的突出問題,抓住關鍵環節,認真梳理新建電源項目申請、備案(核準)、開工、建設、投產等各環節的重點內容,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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