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顯明先生在采訪開始之前跟我分享了一段他的經歷。幾年前的一次體檢,醫生問到職業,他回答是做分布式能源的。他本以為兩人的談話會就此結束,但是醫生的接話讓他意外“哦,是冷熱電聯供那個嗎?”。這樣一次偶然的跨界交流,著實讓這位為推動分布式能源發展經歷了一路坎坷的老同志激動了許久。那位醫生的話至少證明分布能源的概念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知曉。當然不了解分布式能源的人可能更多,我們的責任是讓更多的人知道分布式能源對我們當前的能源革命有著多么重要的意義,對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又會產生多少現實的影響。
以天然氣為燃料,以高性能燃機為核心機的分布式能源系統,以其高效節能環保的特性,早在上個世紀70年代初興起于高度重視和環境的歐美發達國家,至到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我國也出現了類似于分布式能源的供能單位。從那時算中國的分布式能源也有近20年的發展歷史,但這期間轟轟烈烈的場面似乎更集中在學術領域,盡管在嚴峻的環境污染和能源結構改革的雙重壓力下,分布式能源的概念常以“應對之道”的角色出現在政府文件中。但令人不解的是這樣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卻遭遇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發展難”困境。
劉顯明先生說:“10年多年前在設計中關村國際商城分布式能源站時,我們借鑒國外經驗提出了以冷熱定電,裝機與需求欠匹配配置的設計原則和并網不上網實現直供的系統接入方案。這些理念成為后來分布式能源方案設計的基本原則,得到學術領域的廣泛認同和支持。但這些理念礙于國家產來政策的缺失和電網等壟斷企業的壁壘,十多年過去的今天仍然是分布式產業發展不能逾越的藩籬。不過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們就研討中國分布式能源應該是什么樣的發展路徑,需要國家出臺哪些政策。但其實我們研究發現,分布式能源的發展無需國家硬性嫁接產業政策來扶植和支持,我們只需要國家和社會允許我們來做分布式能源這樣一件好事,它便能茁壯成長。不過即便如此,分布式能源在中國也遲遲盼不到春天。”
分布式能源不僅僅是能源工作者的事情,是涉及到千家萬戶,涉及到能源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命題,它現在在國內遇到的阻滯,碰到的困難我們有責任去思考和厘清。
以下為劉顯明先生接受新華能源記者專訪的摘錄,其中劉顯明先生提到關于我國分布式能源發展的三點誤讀或許與其在國內的受阻境遇有著不可不談的聯系。
分布式能源不是現代科技的發明創造
記者:在很多人眼中,分布式能源仍是一個比較遙遠的事物,而伴隨著更為遠景化的“能源互聯網時代”概念在最近兩年的興起,與之緊密相連的分布式能源在備受關注之余,也無形中被塑造成了更為未來化的能源圖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劉顯明:分布式能源即是一個時尚的名詞,也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概念。2004年,國家能源局的文件中首次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統”一詞。因此,許多人在談到分布式能源的時候總把它構想或描述成為現代科技發展的成果。
當分布式能源與未來能源的構想相關聯,或者是成為傳統用能方式的另一面時,它在傳統能源工作者以及能源終端用戶心中,可能會成為一種遙遠且難以企及的能源載體。即便當下已經有了不少成功的分布式能源實踐案例,它也依舊容易被劃歸于諸如概念汽車一般的未來式產品中。這樣的結果將很有可能導致大家都在期待和等待的過程中,錯失了發展分布式能源的良機。
其實分布式能源并不是現代科技的發明創造,從人類能源發展史上看,早期的供能方式就是分布式能源。1890年(光緒16年)北京第一家供電企業—頤和園電燈公司成立,一臺十五千瓦的西門子發電機直接為頤和園供電,幾百盞電燈把這座皇家花園照得亮如白晝,那一年是慈禧老佛爺56歲生日。當時頤和園電燈公司的供能方式就是分布式能源,與現在的分布式能源并無本質上的區別。
今天的分布式能源之所以披上現代高科技的新外衣,是因為能源技術的發展為它注入了裝備革命、管理革命和技術革命的元素,這才使得現代分布式能源與早期分布式能源不可同日而語。分布式能源的這種歷史輪回并不是偶然,而是能源革命螺旋上升的一種必然趨勢。所以,發展分布式能源一定是緊迫的現在時,而不是遙遠的未來式。
迄今為止我國尚無一座真正意義上的合法的分布式能源電站
記者:我們常常將分布式能源的發展與電力改革緊密相連,兩者沖突的核心是什么?
劉顯明:我始終認為分布式能源不可能替代傳統的火電和水電,在我國發展分布式能源的目的是為了調整和改善目前高耗低效重污染的能源結構。分布式能源與電網則是相輔相成的對應發展,所謂的智能電網其核心組件就是分布式能源和配網自動化。在我國分布式能源產業成長的這十幾年間,雖然困難重重,但在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努力之下全國天然氣、光伏、風電分布式項目裝機容量迅速增長,不可不謂有所成績。但令人詫異的是,從嚴格意義來說我國沒有一座真正意義上合法的分布式能源電站。很長一段時間里人們把廣州大學城分布式能源站視為中國分布式能源的經典案例倍受推寵。我參與并主導了該項目從策劃到建成的全部過程,客觀的說從設計上廣州大學城能源站實現了冷熱電聯供,系統效率達到60%以上,是一座典型的分布式能源。但就其供能方式它依然是一座公共電廠,因為它如果按分布式能源的供能理念實現直供,它將面臨“違法”的囧境。
分布式能源是一種供能形式,其定義是建立在用戶側,直接向用戶提供冷、熱、電等多種能量形式的一種多聯產能源系統。從嚴格定義出發,在中國一旦實現了這種方式就將面臨違法問題。中國的電力能源銷售具有壟斷性,《電力法》允許多方辦電,但《電力法》也以自然壟斷理論為基礎,將電力銷售壟斷權與輸電配電壟斷權捆綁,一并授予電網企業。在現行兩大電網壟斷經營的電力體制下,電力生產與銷售必須通過電網公司授權,任何與這種方式相違背的供能行為都可以視為違法,因而分布式能源所發電力難以按電網公司同等的銷售電價在就近的電力市場進行直接銷售(獲得特許經營權或自發自用除外)。目前國內所有分布式能源都是通過過去已有的電網通道、熱力通道來實現它的功能,換一種角度來看,也可以說我國尚無一座嚴格定義上的分布式能源電站。我國現有分布式電站的不合法問題就表現于此。
分布式樓宇是分布式能源在我國“不合法”的環境中打的一記擦邊球,因為《電力法》規定電力生產獲得特許經營權或自發自用可不通過電網公司授權。在樓宇上安裝小型的分布式能源系統可不通過電網通道和熱力通道,利用樓宇自身設施實現直供,這我國目前唯一一種既實現了直供又不違法的分布式能源系統。但這樣的系統容易產生能源安全隱患,因為電網公司并不希望在市場上出現過多的自發自用用戶與之競爭,所以這樣的樓宇往往是無法實現并網備用的,一旦自身供能系統出現問題,樓宇將無法及時得到大電網的電力補給,成為斷電斷熱斷冷的孤島。這也就意味著,即便利用政策擦邊球規避了違法問題,分布式系統仍面臨著孤網運行的安全風險,這是我國分布式能源挑戰“違法”的潛在成本。
合法問題不解決,分布式能源就只能在現行電力體制的夾縫中冒著諸多不必要的生存成本的風險發展,這也是為何業界將分布式能源產業發展的生命力和電力改革前進步伐緊密相連的原因。
氣價上漲不是天然氣分布式發展的牢籠
記者:在觀察中我們看到了一些矛盾的問題,國家一方面頻繁出臺鼓勵政策,另一方不斷提高天然氣氣價的同時又未給予天然氣分布式優惠的氣價。您對天然氣分布式行業內“談氣價色變”的現象有何看法?
劉顯明:國家發改委分別于2013年7月及2014年9月連續兩年宣布提高非居民用氣的價格,這無疑讓我國天然氣分布式發展又多添一道氣價障礙,天然氣分布式的經濟性也受到了嚴峻挑戰。與此同時,與經濟性直接相關的補貼政策一直都是業界詬病的熱門話題之一。久而久之越來越多的人會形成觀念認為,分布式能源只有依靠優惠氣價以及政府的各種父愛關懷政策才能夠生存發展。
氣價與補貼確實是束縛天然氣分布式發展的現實因素,但依賴氣價和補貼才可生存的觀念一旦根深蒂固帶來的影響會比前者更大,因為這是對天然氣分布式自身生命力的質疑,甚至可能會導致分布式能源產業在中國夭折。
分布式能源自身特性就已決定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政府和市場只要真正賦予分布式能源的本質和價值就完全能夠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以管道氣價3.2元/立方米為例,分布式能源現在的系統效率可以實現每一方氣發電4.5度,北京的峰電價是1.51元,平均電價是0.85元,分布式電站在直供的情況下,每方氣發4.5度電就意味著其產生的價值可以超出每方氣3.2元的成本。而分布式是多聯供的能源系統,一方氣可產出冷、熱、電、暖、蒸汽等多種產品,如此算來單單電這一種產品就可以平抑氣價,若完全釋放分布式能源各項功能,其經濟性將相當可觀。所以,目前高企的氣價和難以落實的補貼款并不能成為左右一個天然氣分布式系統生死的決定性因素。
雖然我國已有數十年現代能源的建設經驗,但是在分布式能源這樣一個新課題面前,我們的設計人員、施工人員、運行人員,甚至是終端用戶都還未能完全走出傳統火電建設的思維束縛。如何發展分布式能源需要我們在更為宏觀的維度中思考,完善政策環境、移除技術障礙等等現實因素固然緊迫,但更為重要的是,國家所處的新的國內外能源環境需要全民族轉變用能觀念、打破思維束縛,而以上提到的三個對分布式能源有所誤讀觀念或許對此有所幫助。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