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指出,2013年以來,光伏電站建設規模顯著擴大,但部分地區光伏電站與配套電網建設不同步、項目管理不規范、標準和質量管理薄弱的問題也很突出。
截至2013年底,全國22個主要省區市已累計并網741個大型光伏發電項目,主要分布在我國西北地區。累計裝機容量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別為甘肅、青海和新疆,三省區之和超過全國光伏電站總量的60%。《通知》明確,國家能源局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長期總量目標,結合電力發展規劃和電力市場消納情況,在組織各地區對光伏電站建設條件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統籌制定全國光伏電站建設規劃,并建立光伏電站建設規劃實施和滾動調整機制。國家能源局根據大型光伏電站基地建設規劃及電力送出等建設條件落實情況,適時將其納入年度實施計劃或在計劃調整時增加相應建設規模。
在電網接入和并網運行方面,《通知》提出,電網企業應采取智能化運行調度技術和管理措施,統籌系統內火電、水電等調峰電源與光伏電站的配置和協調運行,深入挖掘系統調峰潛力,確保符合規劃和技術標準的光伏電站的電力優先上網和保障性收購。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