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中國是否有條件科學合理地達到排放峰值和實現倒逼機制,需要統籌考慮“能源-環境-經濟”三者關系。這一點對中國而言是至關重要的
11月12日,在中美雙方發布的聯合聲明中,中國首次提出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值,并計劃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在此之前中國碳強度指標的承諾是相對減排,只要GDP增長,二氧化碳排放會隨之增長,只需要增速減緩就行。這一次則是絕對量減排的承諾,2030年碳排放峰值將成為倒逼機制,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意義重大。
當前面臨的霧霾環境進一步增強了國內減排的動力。霧霾治理和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的早日出現需要長短結合的政策組合。短期通過設立環境標準和約束指標,以及能源價格改革反映環境和資源稀缺成本,倒逼煤炭消費峰值盡早出現。中長期需要通過技術進步和商業模式創新來解決煤炭替代導致的高能源成本問題。
排放峰值可能提前出現
中國出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的基本條件是煤炭、石油、天然氣三大化石能源品種必須至少一個出現峰值,從而抵消其他兩種化石能源的碳排放。由于目前煤炭占中國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的65%以上,煤炭二氧化碳排放系數最大,而且中國的石油和天然氣需求將持續增長,所以中國的二氧化碳峰值需要以煤炭消費峰值為基礎,也就是說,必須先出現煤炭消費峰值,然后用煤炭的減排來抵消石油天然氣的碳排放增長,從而得出二氧化碳排放峰值。
煤炭的消費峰值如何出現?隨著霧霾成為當前舉國困擾的難題,霧霾治理無法回避。中國大面積霧霾的主要原因是巨大煤炭消耗并長期積累的結果,因此霧霾治理的關鍵是煤炭替代,這與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目標是一致的。我們的研究表明,即使在正常的霧霾治理強度下,中國煤炭消費峰值將在2023年出現,消費峰值為45億噸;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在2028年達到峰值130億噸。雖然很多因素可能會影響二氧化碳峰值的時間,包括能源價格改革的進度、碳稅和碳交易的實施等,但霧霾治理對二氧化碳峰值的影響最直接。
加大霧霾治理力度,碳排放峰值甚至可能提早出現。通過更嚴格的霧霾治理措施,高耗煤企業將被加速關停或被較高的環境成本逼停,從而使煤炭替代的進程加快,二氧化碳峰值也就會更早出現。我們研究的結果表明,通過更嚴格的霧霾治理措施,煤炭消費和二氧化碳峰值時間可能分別提前到2020年和2024年,峰值分別為42億噸和117億噸。
國際經驗表明,美國的煤炭消費在2005年之后開始下降,其二氧化碳在2007年達到排放峰值。美國之所以有底氣做出“到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較2005年整體下降26%~28%”的承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國內的頁巖氣能夠有力地替代煤炭。但更主要的是煤炭消費出現峰值。在中國的條件下,煤炭消費峰值之后的4~5年內出現二氧化碳峰值,應該是預期之中的。
因此,我們的預測跟這次中美聯合聲明的承諾基本一致:在一般情況下,中國煤炭消費峰值和二氧化碳峰值分別是2023年和2028年;如果加大霧霾的治理力度,倒逼能源結構加速變化,峰值可以提前,分別是2020年和2024年。如此,二氧化碳峰值在2030年之前到來是有可能的。
實現目標取決于三大因素
對于中國來說,以往的“低碳發展”是自上而下的事情,民眾覺得與之關聯不大,參與的意愿和積極性可能不高(包括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而霧霾治理的訴求則是自下而上的,在霧霾的大背景下,民眾和企業有參與的共識和動力。但要實現煤炭消費峰值取決于三個因素:
一是需要有足夠的清潔能源來替代煤炭,而替代能源必須能夠滿足經濟發展的能源需求。煤炭替代的路徑比較清晰,短期的替代主力是天然氣,中長期則需要發展清潔能源。因此,伴隨碳排放峰值承諾,政府還承諾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20%左右,而2013年這一比例僅為9.8%。
目前水電占一次能源不到8%,受制于資源條件和對生態系統的影響,即使裝機發展較快,未來水電所占的比例也難有比較大的提高;風電太陽能目前比例很小,2013年為一次能源的1.3%,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對煤炭進行有效替代;而生物質、地熱等的占比更小。
二是成本問題。最近的“APEC藍”說明了霧霾治理技術上沒有問題,關鍵是愿意付出多大的成本。煤炭消費峰值與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例有直接的關系,與能源成本也有直接關系。無論短期的天然氣替代煤炭,或者中長期清潔能源替代煤炭,都會面臨能源成本增加的問題,因為其他替代煤炭的能源品種,都比煤炭貴。
三是煤制氣和煤制油的發展態勢。煤制氣和煤制油是煤炭消費峰值和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的最大不確定性。即使在嚴格的環境治理約束下,煤制氣和煤制油的規模發展將使得煤炭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出現大幅度提高,對應的峰值時間也向后推移。比如,煤制氣得到的天然氣屬于對煤炭加工后的二次能源,其原料是煤炭,煤制氣本身是一個高耗能的生產過程,意味著更多的煤炭生產同一單位能源產品。從全國范圍來看,煤制氣和煤制油不能達到改變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
石油和天然氣對外依存度不斷增加帶來的能源安全隱患,以及其他清潔能源在資源和利用上的成本制約,實現有效煤炭替代和二氧化碳峰值目標,可供選擇的空間似乎不大,因此,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開發核電對中國是一個難以回避的選擇。滿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20%左右的承諾,核電發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核電發展可以同時滿足替代量和成本問題。
2013年中國的核電裝機容量1461萬千瓦,僅占全部裝機容量的1.2%,發電量也不到2%,而美國核電發電量占19%,相比于法國等核電大國的差距更為明顯。統計表明,中國在建核電機組28臺,加上目前已投運機組,總計裝機容量約4800萬千瓦。考慮到核電建設周期至少6年,即使2015年前有新的機組開工,樂觀估計到2020年核電投產裝機5800萬千瓦,估計能占到一次能源的3%左右,核電發展空間很大。
按照一次能源中20%清潔能源的承諾,根據目前能源行業發展和政府政策狀態估計,2030年中國清潔能源的結構可能是水電8.5%,核電6%,可再生能源5.5%。意味著屆時中國電力結構將可能有4.2億千瓦的水電,3.1億千瓦的風電,1.9億千瓦的太陽能,0.2億的生物質能,以及1.3億千瓦的核電。
統籌考慮能源、環境與經濟
APEC會議期間,國家能源局提出到2020年將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42億噸左右。同時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包括到2020年爭取建成2億千瓦風電裝機和1億千瓦光伏裝機,目標是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15%。按照目前天然氣國內生產、購氣合同以及管網建設情況,到2020年占到一次能源9%應該是可能的。
而今年9月國家能源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力爭使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62%以內。按照這一比例,石油的空間就只有14%了,可能性不大。因此2020年的煤炭占一次能源的份額應該更低一些,可能會在59%以下。
霧霾治理從技術上說沒有問題,關鍵是愿意承受多大的成本。不同霧霾治理強度對應的能源成本不同,對產出、就業等的影響也就有所不同,需要分析環境治理的宏觀經濟影響,從社會經濟發展全局來考慮該環境治理強度是否可接受。
我們的研究說明,即使采用嚴格的環境治理強度,使得煤炭消費和二氧化碳峰值時間提前到2020年和2024年,就業僅下降0.01%,對應的GDP下降0.67%。因此,對總體就業的影響很小,對產出的影響也不大。
由于不同區域環境治理強度的差異,中國煤炭消費峰值和二氧化碳峰值的實現路徑具有“分區域實現峰值”的特點。霧霾治理重點區域(津冀魯、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將在2017年達到煤炭消費峰值,2022年實現二氧化碳峰值。但是,為了滿足經濟發展必需的能源投入,減少重點區域煤炭消費的直接后果是,增加其他地區煤炭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使得這些地方峰值后延。
因此西部加速污染趨勢不可避免,但有效的政府政策可以降低西部環境污染程度。一是針對西部當地的生態環境,需要建立有效的生態補償機制。即西部能源輸出得到的資金,應該更多回饋到當地生態保護,以降低能源開發所導致的環境影響。二是保障能源輸出的財富向一般老百姓轉移,通過西部老百姓的收入提高,使得他們可以改變能源消費方式,更多地利用清潔能源,更快脫離傳統的煤炭消費,從而抵消環境污染。
要判斷中國是否有條件科學合理地達到排放峰值和實現倒逼機制,需要將中國的“能源-環境-經濟”三者全局歸攏起來考慮,這能夠更好地兼顧決策過程中發展模式平穩轉變的問題和識別環境治理風險,這一點對中國而言是至關重要的,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政策能否有效落地和執行。
(林伯強,廈門大學能源經濟與能源政策協同創新中心主任。)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