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批準,我國自11月29日起調整成品油等部分產品消費稅。部分權威財稅專家3日接受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表示,此次成品油消費稅調整拉開了消費稅改革的序幕,邁出財稅體制改革重要一步。
此次是自2009年成品油稅費改革后我國首度調整成品油消費稅。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說,此次調整體現了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的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意圖,也為下一步消費稅改革指明了方向。
朱青說,當前我國稅收主要以流轉稅,即間接稅為主,占到全部稅收的六成。從三中全會釋放的改革方向看,就是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降低間接稅比重。
落實到具體稅制改革上,朱青說,在近期沒有跡象對個人所得稅做大的改革之前,就需要先調整間接稅的內部結構,這就涉及增值稅和消費稅改革。目前消費稅在我國稅收中的占比是8%,而增值稅將近占到30%,總的改革方向是弱化增值稅,強化消費稅。
與增值稅對市場上所有流通的商品及勞務一刀切征稅不同,消費稅的征稅對象是有選擇的。目前我國僅對14大類產品征收消費稅。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財政部稅政司原司長劉克崮說,消費稅要么對高級的、特殊的消費品征稅,要么對汽柴油等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征稅,體現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動向,也具有調節收入分配作用,更顯公平。
對于此次調整消費稅為何選擇成品油“動刀”,劉克崮認為,成品油雖然是百姓的消費品,但對環境有破壞作用,調整體現了三中全會減少對資源的過度消耗浪費要求,是在資源稅基礎上的又一道稅收調控。
朱青認為,從世界各國經驗看,對破壞環境的產品如成品油,歷來都是重稅的。此次我國調整成品油消費稅,實際上增加了稅制的綠色成分,既有助于環境保護,又體現了一定的社會公平。而選擇國內油價“九連跌”之際調稅,充分考慮到老百姓的心理承受能力,實現了“加稅不加價”。
對于此次調整后我國成品油的稅負,朱青介紹,調整后我國汽油每升含稅1.12元,折合0.18美元。從全世界看,OECD的34個國家成品油平均每升含消費稅大約0.67美元,一些國家如法國、德國都在0.7美元、0.8美元,土耳其達到1.4美元,所以我國消費稅稅率在國際上仍偏低。
成品油消費稅提升勢必加重消費者稅負,這是否與三中全會提出的穩定國家宏觀稅負要求不符?朱青認為,目前中國18個稅種收入占GDP的比重去年是19.4%左右。穩定國家宏觀稅負,意味著總體稅負不變,但并不是說某個人的稅負不變或者某個產品的稅負不變。
“下一步稅制改革,中央非常明確,總體稅負不變,同時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朱青說,由于直接稅主要是對高收入者征稅,也意味著下一步中低收入者的稅負,無論是直接交的還是通過購買商品和勞務間接負擔的,將會逐步下降,最終形成一個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
劉克崮指出,財稅是分配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肩負著調節經濟結構、產業結構、收入分配結構以及資源配置等任務。未來通過稅制改革調節直接稅和間接稅的結構,隨著間接稅比重的下調,最終受益的將是廣大百姓。因為間接稅占總收入比重越高,老百姓相對稅負越重。提高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財產稅等直接稅收入占比,對優化國民經濟結構、減輕民眾稅負是有益的,也有助于更好穩定中央和地方的財力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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