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半年,美國商務部發布了對中國光伏產品二次“雙反”調查的肯定性終裁。認定從中國內地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從臺灣地區進口的此類產品也存在傾銷行為,將對相關產品征收“雙反”稅。如果終裁明年初被通過,企業將面臨最高165.04%的反傾銷稅。
商務部昨日公布了美國的終裁結果。根據美方裁決,中國強制應訴企業的傾銷稅率為26.71%-78.42%,獲得分別稅率的企業為52.13%,其他涉案企業的稅率為165.04%;中國強制應訴企業的補貼稅率為27.64%-49.79%,其他涉案企業的稅率為38.72%。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預計將于2015年1月29日就本案做出損害終裁,若結論為肯定,美方將對中國產品進行征稅。
這是繼2012年之后,美國第二次對我國光伏產品進行“雙反”裁決。根據美國商務部的數據,2013年美國從中國內地和臺灣地區進口的這類產品金額分別為15億美元和6.57億美元。同時,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光伏產品出口市場中,美國占比13.64%。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指出,美國在已對中國同類光伏產品采取“雙反”措施的情況下,不顧法律適用和事實依據存在的諸多問題,對中國光伏產品再次進行“雙反”調查并做出征稅裁決,擬實施更加不合理的限制措施,這是濫用貿易救濟措施,損害了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違反了美國承擔的遵守世貿規則的義務,中國政府表示嚴重關切。
對此,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稱,下一步,中國企業將進一步通過各種手段維護其合理利益。其中包括在美國法律程序中,中國企業將繼續抗辯,并不排除通過司法途徑和提起政府訴諸WTO尋求糾正美國商務部一系列不正確調查做法的可能性。
“這一結果不出意外。”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如此評價,“雙反”終裁最終通過的可能性較大。這次制裁對象擴展到臺灣企業,將使為應對第一次“雙反”內地光伏公司經由臺灣出海的渠道被堵死。不過,很多企業在上次“雙反”后經歷了關停并轉,加上國內對分布式發電等出臺了扶持政策,這次“雙反”影響應該在大部分企業掌控之中。
晶科能源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介紹,美國兩次“雙反”,第一輪主要針對電池,第二輪針對組件,對于一個企業,兩個稅率只交一個,不需要疊加交稅,如果交了第一輪的就不用交第二輪的。并且,美二次“雙反”終裁結果出來前已有初裁,中國企業對于稅率已經明晰,至于交哪個稅最為有利,企業已經心知肚明。“其實在初裁甚至開始調查的時候,企業已有相關預期,截至目前,已經有了半年甚至一年的準備,所以,從企業運營層面上講,影響不會太大,而真正影響大的是前一輪。”該負責人說。
事實上,企業早已調整了戰略版圖,包括開拓國內及新興市場、海外設廠等。業界預估,2015年全球裝機容量仍保持正數增長,中國、日本、美國今年的裝機容量可能分別實現15GW、8.8GW和9GW。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預計,美國二次“雙反”,實則是對中國光伏業的加力圍堵,加之不久前加拿大宣布對中國光伏“雙反”,未來有關光伏產品的貿易爭端將有增無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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