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發(fā)展改革委研究起草的《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指出,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退坡,2017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10%,2019年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再下降10%。目前該政策正處于征求意見階段,正式的補貼標準預計會在2015年上半年正式公布。
根據《通知》披露,最為關鍵的補助標準,主要依據節(jié)能減排效果,并綜合考慮生產成本、規(guī)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純電動乘用車按照續(xù)駛里程、純電動公交客車按照能量消耗量、純電動專用車按照電池容量大小分檔予以補助,超級電容公交客車、燃料電池汽車等車型采取定額補助的方式。其中,2016年,純電動車能享受到的最低財政補貼下降至3.2萬元,最高為5.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可享受補貼為3.2萬元;純電動客車的補貼為22萬至30萬元不等,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可享受補貼為17萬至23萬元不等。
隨后,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將進行相應調整。《通知》指出,2016—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退坡,2017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10%,2019年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再下降10%。但是燃料電池乘用車2016年補貼較2015年有所提升,維持到2020年不變,也體現出國家政策對燃料電池乘用車研發(fā)和生產的支持。2015年對每輛燃料電池乘用車的補貼是18萬元,2016年至2020年提升至20萬元/每輛。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