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15日宣布調整陸上風電標桿上網價格,第I類、II類和III類資源區風電標桿價格每千瓦時降低2分錢,第IV類資源區標桿價格維持現行水平不變。調整后的四類資源區風電標桿價格分別為每千瓦時0.49元、0.52元、0.56元和0.61元。
根據發展改革委印發的《關于適當調整陸上風電價格政策的通知》,我國將進一步完善陸上風電價格政策,鼓勵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業主和上網電價,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發展改革委稱,此次通過適當控制降價幅度、差別化調整各資源區電價水平、對已核準項目給予一定建設寬限期等措施,既可以保證風電投資者獲得合理收益,又可以有效引導風電產業投資和項目合理布局,提高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效率,促進風電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