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可再生能源長期依賴的補貼政策也開始松動。今年年初,發改委正式公布了陸上風電上網電價調整結果,將第一類、二類、三類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分錢。最近也有消息稱,明年光伏電價補貼也會大幅下調,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的競爭優勢進一步削弱。
面對重重阻力,如何才能實現未來中國的能源轉型目標?
限電利益之爭
2月5日,在綠色和平組辦的“中德能源轉型論壇”上,各路專家學者對中國能源轉型面臨的問題進行了激烈交鋒。
“我常說為什么棄風限電啊,是因為誰發電誰掙錢,你不讓火電發電,火電就掙不了錢”,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直言,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存在利益之爭。秦海巖表示,在哈密等“三北”地區,一些可再生能源項目還沒怎么發展,火電基地就先建起來了。“如果這樣搞下去,結果談何調整啊?”秦海巖對可再生能源的未來表示擔憂。
其實,在西北部一些能源大省,這種不同電源之間的利益之爭相當普遍。由于遠離用電負荷中心,當地豐富的電力資源難以就近消納,只能通過外送通道輸送到用電大省。但現實是,外送通道建設遠遠趕不上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步伐,這就造成了風電、光伏與傳統火電搶通道的問題,如果給火電讓位,棄風棄光就不足為奇了。
甚至在不同省份的不同電源之間,這樣的利益之爭也難以避免。內蒙古電力公司電力調度主任候佑華對華夏能源網研究員吳可仲稱,“去年湖南省全省火電告到了能源局,這時我們出臺的政策是,大量的要救湖南的火電”,候佑華表示,湖南的火電得救了,意味著四川的水電就得棄水。
為何湖南火電得救了,四川水電卻要倒大霉?其實早在2013年,河南也曾上演過類似的戲碼。當時,河南在當地火電供大于求的情況下,仍然不得不按照計劃從西北和山西等地購入20多億千瓦時的電力。表面這種利益之爭的背后,折射出的是電力市場長期缺乏統籌兼顧的深層次問題。說白了,就是行政計劃調度過度干預市場選擇,從而導致資源錯配。
電價體系如何設計?
對于中國能源轉型面臨的困境,德國柏林自由大學環境政策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Hans-JoachimZiesing博士給出了自己的建議,“消費者對價格是比較敏感的,在中國的體制中如果沒有價格信號,你不可能改變任何人的行為方式”。Hans-JoachimZiesing認為,中國能源要想成功轉型,電價必須改變。
“幾年前德國對海上風電很便宜,當時覺得很簡單就能傳輸過來,現在我們把海上風電又重新定價了,這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必須要調整”,談及中國的電價政策,德國聯邦環境署環境規劃與可持續發展戰略處處長HarryLehmann博士從德國能源轉型的案例中給出了自己的看法。HarryLehmann認為,電價體系不是一成不變的,必須要適時調整,“我們要找到電價合適的范圍,某些行業電價要高,如果這個行業用電過多、負荷過大,就要給出電價的提高信號”。
候佑華表示,前幾年一些可再生能源項目爭先上馬,核心問題就在于價格引導。“現在光伏也是大家一窩蜂的上,也不考慮需求,它本質上也是一種價格的引導”,候佑華認為,要想成功實現能源轉型,就要設計一個合理的電力價格體系。
那么怎樣的價格體系才算合理呢?候佑華對筆者表示,至少應該符合三點要求:一是不要造成電源大規模、集中的建設,特別是技術還不是太成熟的一些電源的大規模集中上馬,否則會帶來很多問題;二是使相關各方有一個合理的價格利益預期,但又不能獲得暴利;三是要使價格體現出責權利,就是收益越高風險越高的原則,不能只讓大家看到收益而看不到風險,這樣會使大家建設過程中不理性。
“市場化是解決的主要手段”,候佑華最后強調,只有市場化的價格體系才能使資源配置達到合理,而且才能夠做到責權利對等統一,如果沒有這種責權利對等統一的關系,靠人為設定一些價格,解決價格中各種各樣的問題,那是做不到的。
“真正決定能源走向的是能源價格,所以只有市場化的價格體系,才能真正使你的能源體系走到合理的和你想需要的方向上來”,候佑華說道。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