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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改新突破:市場化成“主角”

2015-04-01 09:56:19 中國產經新聞報   作者: 梁文艷  

帶著眾多的期望,電力體制改革終于迎來了新一輪的改革進程。業內人士指出,新一輪電改或許會讓市場獲得更多的紅利。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意味著電改即將拉開序幕。

3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巡視員王強公開表示,電力改革方案已經內部下發。在這個方案中,發電、售電環節的改革尤為值得關注。據王強透露,將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

充分發揮市場作用

據《中國產經新聞》記者了解,2002年國務院下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時候提出了“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的十六字方針,可是這么多年過去了,這項艱難的任務還是沒有如期完成。雖然廠網是分開了,但是發電側的市場競爭還沒有建立,主輔分離也沒有徹底的實現。這些足以說明,電力體制的改革絕非易事,是一項系統的工程。

中商產業研究院行業分析師馬思明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次新的電改方案,將市場化作為核心內容,將電力商品的屬性進行還原,把電價交給市場決定,同時,努力搭起電力市場體系,使電力資源進行更好、更合理的配置。除此之外,電力市場上的壟斷也逐步打破,競爭性的東西會逐步放開。

馬思明進一步介紹,此次新電改相比之前,有幾個主要突破。首先,放松了競爭環境的約束,引入競爭,引入社會資本,發電側與售電側的市場主體直接聯系,輸配環節不再決定交易,而是發與售之間的中間供應。

其次,新電改將節能減排、構建新型的電力治理體系作為了目標之一,充分考慮了能源的重要性,而且,電網不再是上網與銷售電價的決定者,輸配的定價將直接參照輸配電成本由政府決定。

中研普華研究員李湖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介紹,改革和規范電網企業運營模式,電網企業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收入來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等。

這也是本輪電改新方案的最大亮點,標志著我國一直以來電網公司的傳統模式被打破。

也有業內人士稱,此次售電業務的市場化改革,是國內首次對售電領域著手改革,將改變目前電網公司統購統銷的壟斷局面。這就會使得電力用戶擁有向不同的市場主體購電的選擇權,電力生產企業可以選擇向不同的用戶賣電,電力買賣雙方自行決定電量、電價。

其實,不論如何解讀此次電改的重大的突破,核心都是要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

在發揮市場作用的同時,對于不同的市場主體來說,究竟會受到哪些影響呢?

馬思明認為,此次電改對電網企業的盈利模式、用電量大的工業企業以及電力產業鏈條上的企業都將產生影響。具體而言,首先是電網企業的盈利模式。以前電網企業既購電又售電,通過差價獲利,改革之后,電網企業只能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

其次是,用電量大的工業企業。未來工業企業可以通過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有效降低用電成本。最后是對整個電力產業的影響。隨著售電側的開放,未來獨立售電公司、綜合能源公司、公用事業公司都能從中分一杯羹。馬思明強調。

另外,馬思明對記者指出,“文件中多次提到新能源,在新電改契機下,以分布式和先進儲能技術為主的新能源電力相關企業都將迎來新的發展契機。而且,具有成本優勢的發電公司也能爭取更多的發電量和利潤。”

對于此次電改方案,有媒體報道稱,按照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的說法,電改的節點還是落在電網。而圍繞電網高度一體化的壟斷經營模式,衍生出是否拆分和是否輸配分離兩個焦點問題。一度,圍繞上述問題的爭論甚囂塵上,亦成為電改艱難步進的縮影。

博弈中求發展

事實上,此次電改,業內也是褒貶不一。

博隆資訊分析師朱翔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業界對新電改方案仍有分歧,非議者認為改革不徹底,是多方利益博弈妥協的結果,如何核定輸配電價、改革目標和方向等關鍵性問題并不清晰,試點也有可能拖延整體改革進度。

“然而,本輪改革標志著電網公司向輸配電企業職能轉型,電力價格由供求雙方自主確定的可能性開啟,亦是近十年來電力最接近商品屬性的新起點。”朱翔強調。

李湖認為,新電改的核心本意在于推動中國能源體制改革,但新電改方案過多的融合了各方思想和訴求,因此這種背景出臺的《意見》不乏前后不一。

有媒體報道,《意見》確定的電改路徑是“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放開配售電業務,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電計劃,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加強政府監管,強化電力統籌規劃”。

至于電網拆分和輸配分開等破除壟斷問題,文件表述為“深化對區域電網建設和適合我國國情的輸配體制研究”,事實上回避了這一問題。

該媒體還稱,《意見》充滿了妥協的色彩,但并非沒有新意。事實上,交易機構相對獨立、單獨核定輸配電價等的提出對原本鐵板一塊的電力市場來說已算不小的突破。

“無論如何,新電改所蘊含的‘落地’精神與全體用戶參與是值得肯定的,未來之路任重道遠。”李湖強調。

“當然,從社會的反應來看,大多數人還是很期待本次電改帶來的利好,也確實有少數人認為本次電改不夠徹底,并對一些措施能否實施表示懷疑。但是電力改革本身就是一項大工程,是需要循序漸進來開展和落實的,從這個方面來看,此次電改方案還是非常具有實際意義的,同時也期待相關的配套政策盡快出臺。”馬思明表示。

或許,正是因為每一次改革不可能做到完美無缺,才給業內對于繼續改革留下了遐想的空間和余地。

改革試點進一步擴大

朱翔表示,新電改將進一步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根據電力市場的不同發展階段,選取有代表的區域進行試點,東北、西南等電力富裕地區都有可能成為試點區域。在去年,輸電豐富的云南就被國家能源局選定為電改綜合試點地區,但是一直未有進展公布。而棄風、棄光、棄水等清潔能源發展的老大難問題,有望在新一輪電改中得到有效解決。

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根據電改政策的規劃,政府將組織成立“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作為推進電改的執行機構,未來電改小組將制定專項改革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

“當然我國電力體制的改革還將繼續推進,未來還需在售電側市場改革、加強電力系統規劃和法律法規制定三個方面貫徹落實。”馬思明認為,此次電改的提出僅僅是開始,后續還將逐步落實相關改革工作方案。相信很多地方政府也會積極地參與到電改中來,把握政策紅利,爭取到試點機會。后續緊跟而來的專項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電價改革和售電試點都將是很大看點。

有業內人士認為,國內現有能源法律體系與能源行業發展現狀已經不相適應,舊有的法律法規成為能源發展的障礙。新《電力法》的核心價值取向應由過去的“加快發展、保障供應”轉向“綠色低碳、節能優先”,絕不是僅僅在原來基礎上的文字增刪修訂,而應做“革命性”的重塑。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與新《電力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和實施保障機制。

在電力改革的路上,有業內人士認為,現在強勢的電網公司未來或許真正“退化”為電力輸送渠道商,為電力市場買賣雙方開放電力交易的物理通道,市場上將會出現可供選擇的多家專業化售電公司,為用戶購電提供服務。當然,不論何種方式,最終消費者的電費負擔不應加重。




責任編輯: 曹吉生

標簽:電改,市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