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能源產業發展實際,深圳政府此次專項資金扶持計劃將實施不同的“輸血”方式,具體將針對、國家/省級項目配套扶持專項、工程實驗室扶持專項、產業化項目扶持專項,分別采取貸款貼息、直接補貼、投補結合等不同的資金扶持方式。上述八大新能源細分領域中的產業化項目按照貸款貼息的方式進行,每個項目的補助資金總額為產業主管部門核定貸款利息總額的70%,貸款利率按照實際發生的利率計算,貼息年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此輪扶持計劃中,還對深圳新能源產業中由國家/省級發展改革、能源部門組織實施的新能源產業領域研發和產業化項目,以及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和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或分支機構等,采取直接補助方式進行幫扶。政府的補助資金主要用于購置產業化項目建設所需的成套裝置、設備儀器、相關軟件及技術。市政府的補助資金與國家/省補助資金的總和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深圳新能源產業領域的工程實驗室建設也可以申請政府資金直接補助,但每個項目的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此外,深圳新能源產業企業還可以申請政府采取股權投資的方式進行扶持補助,財政資金股權投資金額最高為1500萬元。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