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發改委與財政局聯合發布《廣州市新能源中小客車車輛購置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規定廣州購買新能源汽車除了享受中央補貼之外,還有地方給予的車牌競價補貼以及車輛購置補貼,需要購買單位與個人自行申領。
《細則》明確指出,新能源汽車在購買過程中,按照扣除中央補貼后的價格進行購買,并自行申領地方差額補貼。其中,申領地方差額補貼的新能源汽車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冊登記,補貼的申領及撥付于2016年12月31日截止。而申請車輛購置地方萬元補貼,則直接撥付至車輛所有者銀行賬戶。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