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清潔能源裝機規??焖僭鲩L,截至2014年底,并網風電9581萬千瓦,并網太陽能發電2652萬千瓦,水電30183萬千瓦,但是設備年利用小時數不斷下降,部分地區由于電網無法足額消納,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日趨嚴重,已經成為長期影響中國清潔能源健康發展的主要矛盾。
早在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就明確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但實際效果不容樂觀。國家能源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風電平均棄風率依然高達8%。四川能源局稱,僅四川全年棄水電量接近100億千瓦時。解決消納難題已刻不容緩。
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國家“十三五”能源規劃專家組副組長周大地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清潔能源發展必須與電力發展總體規劃和用電需求相協調,清潔能源的消納涉及調度、區域規劃、發電量計劃、電網建設等諸多方面,需要綜合協調解決。
發展錯位
我國清潔能源資源分布與用電負荷區域分布不平衡,造成的生產與消費分布錯位,是消納難解的客觀原因。
在全社會用電量減少的當下,近年清潔能源發展卻十分迅猛,加之我國水、風、光等優勢清潔能源資源普遍集中在西部地區,當地經濟發展滯后,電力需求小,導致就地消納能力十分有限。
解決方案寄托在通過遠距離、大容量輸送通道,將清潔能源電力輸送到市場來消納。但這同樣面臨現實難題。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張國寶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清潔能源全額消納困難,核心問題是輸送通道建設滯后。”
眾所周知,電網是電力市場的載體、電力資源配置的平臺、連接發電用電兩側的橋梁和紐帶。過去,清潔能源資源富集區通常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電網建設規劃落后于國家清潔能源發展規劃,電網規模僅能夠滿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早期規劃中未考慮到大規模清潔能源的并網輸送需求。隨著風電、光伏等清潔能源快速發展,問題逐漸暴露。
即便對于已有規劃大規模清潔能源并網需求的地區,電網建設還需要考慮清潔能源隨機性和間歇性帶來的安全風險,綜合考量安排調峰電源,加之核準程序復雜,影響大,建設工程周期長,普遍滯后于清潔能源發展,導致大量清潔能源電力輸出受阻。
值得一提的是,在清潔能源就地消納能力不足,電網輸送通道建設欠缺的情況下,部分地方政府為追求GDP,盲目支持清潔能源項目上馬。企業為了搶占資源,優先獲得較高的上網電價,快速擴大裝機規模,造成清潔能源裝機規模急劇擴大,全額消納受阻,發電量減少,資源嚴重浪費。
利益難分
利益沖突是消納難題的又一重要原因。
當前,我國依然以行政指令來制定發電指標,為協調各電廠之間的利益關系,及電廠所擔負的社會責任,地方政府為電廠制定發電量計劃,按機組平均分配發電時間。對于大多數清潔能源來說,發電量不能恒定,功率難以預測,導致在制定發電指標時難與傳統火電平等對待,甚至沒有發電指標。
由于,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全社會用電量增速下滑,電力企業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普遍下降,電力需求增速也隨之降低。在同一區域內,相對于有限的用電增量和輸送能力,如果要消納更多的清潔能源,就意味著必須減少火電發電量。在現有電價管理體制下,多發電就意味著多盈利。對于長期處于虧損的火電企業來說,當然不愿放棄難得的盈利機會壓縮自身發電量。
尤其是,北方地區冬季大量燃煤火電機組肩負供熱任務,實行熱電聯產,使得火電變成剛性需求,這讓清潔能源的空間再次被壓縮。
對于這些長期存在的利益沖突,文件給出的解決路徑:清潔能源消納困難的地區,可通過市場化的經濟補償機制激勵煤電機組調峰。補償所需費用由受益的清潔能源和煤電機組根據程度進行相應分攤。
但此前原東北電監局就曾出臺《蒙東地區風火替代交易暫行辦法》,讓風電企業與火電企業交易發電指標,被業內批評為開倒車。通過支付補償費用來激勵煤電機組調峰,無異于讓成本較高、靠國家補貼發展的清潔能源背上更加沉重的負擔。
解決路徑
即便是連續出臺兩個化解清潔能源消納難題的文件,能否真正見效,依然有待觀察。
周大地認為,在電力相對過剩的情況當下,解決清潔能源消納問題,關鍵要做好電力規劃,實現清潔能源合理、有序、優化開發,這也是未來“十三五”需要解決的問題。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保障清潔能源的消納,需要依靠電力體制的市場化改革,取消不合理的計劃電量,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收購制度,加強對電力調度、發電運行和年度發電計劃實施的監管。”
值得期待的是,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提到,新一輪電改將放開公益性調節性以外的發電計劃,有望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更多的人把希望寄托在配額制上。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被業界視為解決消納問題的重要手段,基本思路是:國家對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地方政府三大主體提出約束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要求。即,強制要求發電企業承擔可再生能源發電義務,強制要求電網公司承擔購電義務,強制要求電力消費者使用可再生能源電力。目前國際上已有英國、澳大利亞、日本、德國等國家實施了可再生能源配額制。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可能在年內出臺,一旦實行配額制,有望從根本上解決清潔能源的消納難題。”
此外,利用清潔能源進行供熱和推廣儲能技術,也是未來化解清潔能源消納難題的有效途徑。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