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額的劃分結構
既然是配額制,最關鍵的一步就是如何分配配額,如同各家領任務,直接影響各個參與方的成本和利益考慮,以及以此為基礎的未來發展戰略。配額的劃分,可以按照條(也就是行業),也可以是按照塊(也就是地區)來劃分。如果按照條來劃分,那么著力點主要就在發電企業身上。我國五大發電集團,均有自己的可再生能源比例要求。2007年出臺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規劃》要求,“到2010年和2020年,大電網覆蓋地區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電網總發電量中的比例分別達到1%和3%以上;權益發電裝機總容量超過500萬千瓦的投資者,所擁有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權益裝機總容量應分別達到其權益發電裝機總容量的3%和8%以上。”此中長期規劃的部分要求雖未出臺強有力的管理辦法,但發電集團們并沒有放松自己。由于光伏的裝機量實在還比較小,非水可再生能源先主看風電,五大集團中即便是風電裝機比例最低的公司也已經達到6.75%,整體完成8%的裝機總容量不是問題。但是從發電量來看,成績就不行了,2014年風電、光伏、生物質所發電量占總發電量大約3%左右,主要還是靠風電。能源局清楚,裝機只是第一步,目標還是要獲得可再生能源的電力,這次的配額制不考核裝機,只考核上網電量,就是按照這個思路。國家能源局此次按照省一級單位來分配配額,就是希望地方政府能夠發揮作用,協調更多的可再生能源上網。
配額制下的利益相關方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主要牽扯以下幾方,火電、電網、地方政府、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傳說在市場已經流傳了十幾年了,總見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為何這樣難,因為它不僅侵占火電等利益,也給地方政府、電網安排了更多的活兒,最大受益的是可再生能源發電商,出臺阻力之大可以想象。
此前,由于風電、光伏的稅收、就業等方面,難以像火電那樣短期對當地經濟有實質性的幫助(關于可再生能源和火電財稅對比將單獨成文以饗讀者),一次性投資之后,地方政府基本就不怎么過問了。開發商所發電力能不能上網基本靠自己去跟電網溝通。可再生能源的一大特性就是時間不等人,如果半年上不了網,那么這半年就完全損失掉,而無法像火電那樣可以在后面的時間內搶回一部分發電小時數,因此電量能否上網簡直就是生死令,隨著可再生能源裝機量的迅速增加,此類矛盾越來越突出。對于電網來說,媒體常常報導電網拖后腿,并網難,限電多。電網企業自己往往又覺得十分委屈,我們已經為可再生能源并網做了這么多工作,為什么總是受指責。在相同的上網價格下,肯定是火電更好管理,對于企業還有基層員工來說,收入不增加,工作量增加總是一件積極性不太高的事情。
配額制一出,等于給地方政府一個任務指標,使得政府和開發商的利益將更加一致。風電裝機半年,光伏裝機3個月,這樣的速度大大快于電網線路的建設速度。線路建設也不是電網企業完全說了算,也要發改委等各級政府審批才行。配額制出臺將把球踢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動員當地發電企業平衡自己的電源結構,地方政府協調電網完成更多的可再生能源消納,地方政府督促電網的基礎建設。貌似地方政府活兒多了不少,但是活兒并不會白干。
可再生能源在電力改革后的處境
已經接入電網的可再生能源電源也不是高枕無憂,限電問題就像懸在頭頂的大刀。很可惜,在可預見的十年內,煤炭價格將保持低位運行,火電價格在當前的排放標準下有很強的競爭力。隨著我國電力市場消費增速下滑會出現多種電源競爭市場的格局。2014年,全國火電裝機容量9.2億千瓦,設備平均利用小時只有4706小時,創1978年以來新低,火電一旦可以競價上網,相信還是會很拼的。所以競價的時候,火電上網電價短期內會迅速下降,屆時可再生能源如何定位馬上就是問題。因為,現在可再生能源的固定上網電價分為兩個部分,當地脫硫脫硝火電標桿上網電價+可再生能源補貼。如果可再生能源參與上網競價,那么上網電價下降部分如何來補償是個未知數,可再生能源基金一年的收入是固定的數字,難擔此重任。但是如果不參與競價,可再生能源價格高、不穩定,如何與火電競爭呢。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市場份額是電力改革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