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凌認為,新能源本身已經有多年的技術積累,又趕上良好的政策環境,現在確實是發展良機,應抓住此機遇讓新能源在建筑中的發展健康持續下去。
綠色建筑蓬勃發展
建筑作為城鎮化建設中的基本元素,如果能做到精細化發展、生態發展,勢必帶動整個城市發展模式從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綠色建筑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來的。
宋凌指出,縱觀國際,綠色建筑在英國起源于1990年,美國1996年,日本2004年,而我國起步很晚——2004年才開始啟蒙研究階段,到2008年評出第一批綠色建筑之后,才進入真正的起步階段。
“好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宋凌指出,借鑒國際發展經驗,我國綠色建筑從2008年之后發展很快,到2013年國辦發1號文《綠色建筑行動方案》,我國正式進入綠色建筑快速發展階段。
住建部提出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制度是我國推進綠色建筑的有力抓手。據宋凌介紹,截止到2015年1月,我國已經評出了2500多項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綠色建筑總面積達到2.9億平方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建筑運行一年后仍然能夠達到的標準只有159項,面積只有2000萬平方米。
雖然綠色建筑發展蓬勃,但是2014年3月出臺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提出的目標還是讓業內人士吃了一驚。規劃綱要要求,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到2020年達到50%。而2012年這一比例僅為2%。“可想而知比例有多大,任務非常艱巨。”宋凌說。
目前,我國除了少數幾個省市,大部分地區都出臺了自己的綠色建筑行動方案,提出了具體的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并制訂了相應要求,超過80%的省份要求強制性執行綠色建筑一星標準。
從支持政策上看,各地都給予了各種各樣的激勵政策,包括財政獎勵、貸款利率優惠、城鎮配套費的返還以及容積率獎勵等等。而這些政策在宋凌看來不僅僅是給綠色建筑的,“從綠色建筑的成本來看,更多的是給予了新能源的利用”。
新能源發展迎新機
“什么樣的建筑可以符合國家政策得到綠色建筑補貼?最基本的要求是從技術上符合評價標準。”宋凌指出,2006年出臺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是我們國家第一部多目標、多層次、符合國情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包括在建筑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能、節水、節材、節地、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第一次清晰描述了我國綠色建筑的定義。
但是,該標準運行之后也存在很多無法解決的問題。因此,住建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針對存在的具體問題出臺了很多新標準。例如對不同建筑類型給予了擴展,出臺了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標準,綠色飯店評價標準、綠色醫院評價標準已經報批,正在制定商店類、博覽建筑類標準,既有建筑改造類評價標準也將陸續出臺,其中還包括特殊類的細則,如超高層建筑、數據中心、保障房以及養老社區等等。此外,從規?;l展角度也將標準從單體建筑向區域延伸,包括綠色校園、綠色城區評價標準等。
對于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宋凌表示,和老標準相比,除了節地、節能、節水、節材、環境保護之外,增加了施工管理和創新指標,鼓勵綠色建筑的管理和創新。
“最大改動是增加了權重設置,我們把節能權重設置得比較高,而且高得幅度不小,權重達到0.24,公共建筑甚至達到0.28。”宋凌說。
尤其是在節能評價中,宋凌表示:“制定時有很多爭議,不管在能源系統還是在照明或者電氣系統里,是不是該單獨提出新能源的利用?最后編制組決定單獨提出來,而且給了10分的分值,可想而知,當時作這個決定的最終原因就是鼓勵和提倡新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
新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采用分項打分的方式,總分達到50分是一星級,60分是二星級,80分是三星級。據悉,老標準中對可再生能源產生的熱水量要求不低于整個建筑生活熱水的10%,在新標準里,這一比例提高到了至少20%,而要達到滿分則應達到80%。在老標準里,可再生能源發電量要求不低于建筑用量2%,在新標準里,考慮到我國建筑實際能夠利用的情況,把指標降到1%~4%,得分為4~10分。另外,新標準要求100%應用地源、水源等新型熱泵空調技術,所占比例為20%~80%。
“標準并不是一味地提高,對于技術可行性能夠達到的,我們要求提高了,對于達不到的,并沒有要求那么嚴,而是希望新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能夠科學、合理、可行。”宋凌說。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