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環境保護部發出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環保電價專項檢查,嚴格落實環保電價政策,確保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
通知要求,從2015年5月15日至8月31日,各省級價格和環保主管部門聯合檢查發電企業、電網企業2014年度的電價政策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電企業不按規定投運脫硫裝置仍執行國家脫硫電價的行為;執行環保電價燃煤發電機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排放濃度小時均值超過限值的行為;電網企業拒絕執行或未及時執行脫硫電價、環保電價的行為;電網企業越權扣減發電企業脫硫電價款和環保電價款的行為。
通知要求,各省級價格和環保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發改價格[2014]536號)的各項要求,做好脫硫電價向環保電價過渡的銜接。發揮環保電價政策的激勵作用,督促燃煤發電企業切實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大氣質量,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