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際能源憲章條約組織(International Energy Charter Treaty,IECT,簡稱能源憲章)在荷蘭海牙舉行部長級會議。75個國家及3個區域組織代表參會。會議通過了新的《國際能源憲章》(宣言),將該組織的關注范圍擴大至能源減貧等新的領域。包括中國在內的80多個國家的專家團隊參與了條約文本的修訂,標志著能源憲章轉型進入新階段。
能源憲章轉型的動力與原因包括克服地域與代表性的局限,提升包容性、多元化與影響力,提升歐洲在全球能源治理轉型上的話語權,加強全球能源治理規則制定權,對加速全球能源治理轉型、俄歐能源貿易、“一帶一路”倡議實施與中國參與全球能源治理帶來復雜影響。
加速全球能源治理轉型
能源憲章的升級可促進全球能源治理轉型。能源憲章在全球治理機構中的主要優勢是目前唯一對促進和保護能源投資具有國際法約束力的國際多邊條約。這使能源憲章在全球能源治理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同時,能源憲章接納成員國不區分能源生產國、消費國或運輸國,也不區分發展中國家或發達國家。能源憲章等能源治理機構應加強相關法律建設,在規則制定過程中更多吸收發展中國家的參與,以創建更為公平、高效的國際能源治理秩序。能源憲章升級為國際能源憲章,便是提升其代表性,使其地域由歐洲向全球擴張,其領域由能源投資、貿易等中下游環節向上中下游拓展,其主體由能源消費國家向能源出口、過境國多極化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伊朗核協議達成有望使伊朗重歸國際能源市場,進一步加快全球能源市場向買方市場轉變的步伐,使全球能源治理變革的新興國家力量有所壯大,提升中東在全球能源地緣政治中的分量。
為俄歐能源貿易帶來復雜影響
一是緩解俄歐能源貿易矛盾。過去一段時期,經濟不景氣、能源需求下滑、烏克蘭危機等因素導致俄歐能源貿易摩擦性與沖突性上升。鑒于俄歐雙方能源復合相互依賴短期內難以消除,雙方都有緩和關系的意愿,能源憲章轉型為雙方緩解能源貿易領域的結構性矛盾,為俄歐能源貿易的投資、爭端解決與效率提高提供更好的協調與合作平臺。
隨著伊朗核協議達成,伊朗有望增加對歐洲市場出口天然氣,不論是通過俄羅斯支持的“土耳其流”管道,還是通過歐盟支持的“南方天然氣走廊”(包括塔納普管道),抑或通過海路運輸液化天然氣(LNG),都會使歐盟能源來源多元化戰略獲得更多支撐,為歐盟經濟轉型降低能源成本、提升能源安全性,使被烏克蘭危機、希臘債務危機攪得焦頭爛額的歐洲有些許安慰,使俄歐能源博弈天平向歐方傾斜。
二是使俄羅斯與能源憲章的關系復雜化。俄羅斯于2009年10月撤銷了對能源憲章的申請,但仍是能源憲章的簽署國,并參與能源憲章的活動。秘書處成員中仍然有俄羅斯雇員,而俄羅斯代表也參與了大多數的能源憲章專責小組,以及目前正在進行的憲章條約更新談判。在俄羅斯撤出之前,在俄羅斯境內所進行的外國投資仍然受到《能源憲章條約》條款的保護。俄羅斯也需要更加全球化與現代化的能源憲章,以保護其在委內瑞拉、利比亞、中國等國家的投資與海外能源利益。對《能源憲章條約》相關條款的疑慮、對能源憲章組織的忌憚或為俄羅斯心頭揮之不去的陰影,將來對能源憲章組織仍會保持非正式的、若即若離的聯系。
對中國帶來機遇與挑戰
一是為中國參與和影響全球能源治理,以及完善國內能源治理提供機遇。能源憲章轉型有利于進一步加強與中國等新興經濟體國家的務實合作,有利于參與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共建進程,繼續推動能源過境運輸相關談判,擴大與中國能源企業的交流合作,有利于中國建立符合中國利益的國際能源治理框架,有助于樹立中國建設性地、負責任地參與全球治理的國際形象。
二是能源憲章轉型有利于“一帶一路”建設。《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提出,要強化多邊合作機制作用,讓更多國家和地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而國際能源憲章等相關國際能源機制在“一帶一路”沿線地區具有重要影響,在攏聚相關國家加強能源合作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作用。在“一帶一路”框架下,能源憲章及其條約可為加強中國與中亞等國家開展能源合作、保護海外能源利益提供法律基礎與組織保障。中資能源企業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外方政府維權,有利于保護中資企業的海外能源利益,有利于為中哈石油管道、中亞天然氣管道、海上油氣運輸安全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能源憲章有利于我國海外能源風險應對、海外能源利益的保護,為其提供法律保障與組織基礎。能源憲章對于協助中國防范海外能源潛在風險,尤其是解決在中亞地區的能源運輸爭端、投資保護及貿易等問題非常有利。作為相對發達、親投資者的能源條約,《能源憲章條約》可以彌補我國與《能源憲章條約》締約國簽署的早期投資條約保護范圍有限、保護程度不足的缺點,提高對中國在《能源憲章條約》締約國直接投資的保護水準。
(作者:程春華 為北京大學世界新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博士后)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