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獲悉,貴州省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提出將在每年3月底前確定并公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凡違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即防治污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越權審批但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記者從通知中了解到,貴州省將強化環境保護法律責任,促進企業加強環境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并結合全省實際修訂排污費征收辦法,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對烏江、赤水河等重要江河流域制定實施更嚴格的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全面施行排污許可證和取水許可證制度,完善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制度,出臺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評估辦法。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