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以來,湖北省襄陽市集中治理大氣污染,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工業企業方面,對于未按照規定安裝脫硫脫硝設施的企業實行限期治理。但是,在環評標準提高的背景下,僅僅要求工業企業燃煤鍋爐更新換代,或者實施脫硫、脫硝改造是遠遠不夠的。因為工業企業生產工藝不少環節都可能排放有害大氣污染物質,不光是燃煤鍋爐一個環節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問題,何況有些企業根本不使用燃煤鍋爐,同樣嚴重污染大氣。
因此,根據將于2016年1月1日實施的新國標《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對預計達不到新國標要求的工業企業重新環評尤顯必要。通過重新環評,得以從企業的整個生產工藝過程全面考慮減排和無害化問題,每個可能的排污環節都有相應的防治設備和無害化措施,達到更理想的治理效果。
新舊國標最大的不同,在于調整了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分類,將三類區并入二類區。不妨打個比方說明功能區調整的意義:按舊國標,襄城余家湖工業園為三類區,執行環境空氣質量三級標準,樊城區為二類區,執行二級標準。按新國標,兩者都為二類區,執行二級標準。將來襄陽市大氣污染治理達到了新國標,市民散步在余家湖工業園區呼吸空氣的感受應當和散步在樊城區沿江大道、長虹路萬達廣場、紫貞公園一帶的感受相同。
目前襄陽市按舊國標劃為三類區,執行三級標準的區域有襄城余家湖工業園、老河口沿江化學冶金工業區、南漳城南化工園和保康城關工業區。這些工業園區內的企業是重新環評的重點排查對象。
排查工業企業環評是否合規合標是個專業技術活兒,環保行政審批部門不一定有相應的技術人員和能力。襄陽市環保局或者新成立的行政審批局可以委托襄陽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對上述工業園區企業的環評檔案材料進行徹底清理,逐一審查評估,出具咨詢報告。對于企業舊環評能夠滿足新國標要求的,繼續沿用舊環評,防止新增環保投入加大企業生產成本負擔。對于無法滿足新國標要求的,限期重新環評,增加環保投入,新上環保工藝和設施設備,保證排放達到新國標。
總之,治理工業企業大氣污染,除了依靠行政手段,還得依靠環境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將符合新國標要求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企業生產工藝的每個排污環節,使未來的工業園區不僅能生產暢銷的工業產品,甚至能開發出工業旅游線路。
(作者系襄陽環境法專業律師,并受聘為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診所教學校外實習指導老師)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