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從湖北省能源局獲悉,湖北省已全面啟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根據初步確定的規劃目標,到2020年,湖北省新能源裝機將達到700萬千瓦以上,爭取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當年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7%。“十二五”以來,我國積極支持新能源發展,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在規劃管理、上網電價、配套服務等多方面給予支持,保障新能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我省亦借機大力推進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開發利用,將加快新能源發展作為優化我省能源結構和布局,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體系的重要手段。今年6月更是出臺了對新能源發電項目的電價補貼政策,此外還設立了新能源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除省級政府扶持外,隨州、宜昌、黃石等有關市州也相繼出臺新能源發展支持政策。
政策給力,產業發力。截至2014年底,湖北省建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裝機3819.2萬千瓦(含三峽),其中,水電裝機3633萬千瓦,風電裝機95.7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24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66.5萬千瓦。新能源裝機占全省發電總裝機的2.97%,新能源裝機同比增長44%。
下一步,湖北省將積極推進生物質能源化綜合高效利用,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光伏發電應用,加大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力度,因地制宜開展風能、地熱能的開發利用。其中,今年將重點在武漢、襄陽、宜昌等建筑利用條件優越、建筑用能需求旺盛的地區推廣淺層地溫能供暖和制冷應用。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