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等為代表的新產業正在進入大力發展階段,為保障這一新業態的用地需求,國土資源部聯合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住建部、商務部等國務院六部委聯合發布土地使用新政。六部委稱,土地供應鼓勵以租賃方式或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方式,并將建立共同監管機制。
由六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下發。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對意見進行了全面解讀。
據介紹,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相關服務指導目錄》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2)》(試行),戰略性新興產業7個重點產業對應著國民經濟行業359個類別、3100項產品與服務。
對于新產業,六部委給出的供地原則是優先安排用地供應。六部委稱,不僅要重點保障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等新產業用地,對于今后國家鼓勵發展的新產業、新業態,各地也可納入重點保障范圍。
就如何優先安排新產業用地供應,六部委說,對新產業發展快、用地集約且需求大的地區,可適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六部委提出了差別化支持措施,即多種方式供應新產業用地。鼓勵以租賃方式或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土地。土地利用管理司認為,租賃方式有利于減輕中小企業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資金壓力。
對于實行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項目,六部委說,需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應土地的,可在租賃供應時實施招標拍賣掛牌程序,租賃期滿符合條件擬轉為出讓土地的,根據《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可以協議方式辦理出讓手續。
在意見里,六部委還提出要實行差別化保障新業態用地,具體包括引導光伏、風力發電等產業項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對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移動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積小、需多點分布的新產業配套基礎設施用地,除支持采取配建方式落實用地外,意見還將依法設立地役權作為一種重要的用地方式予以推行。六部委同時鼓勵盤活利用現有用地。
六部委同時就完善新產業用地監管提出要求。意見說,現有建設用地過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為限,5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
同時,意見提出,在土地供應成交后,土地使用權取得人要提交項目用地產業發展承諾書,它將作為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簽訂土地供應合同的前提條件。對于項目竣工投產達不到約定要求的,各相關部門應按職能分工依法依約進行處置。
意見要求,建立定期核驗評估制度。即簽訂、接收項目用地產業發展承諾書、土地供應合同、劃撥決定書及提供項目符合用地支持政策要求證明文件的政府相關責任部門,應按法律文書約定、規定的事項,定期進行核驗評估。對不符合用地支持扶持政策的,應及時終止政策執行;對需承擔違約責任的,應依法依約追究責任。對符合相關規定、約定且需辦理后續用地手續的,應及時辦理。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