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作為新時期指導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全面提出了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和重要舉措。在新一輪國企改革進程中,作為國企陣營的生力軍,電力行業如何推進?怎樣才能抓住機遇,獨占鰲頭?日前,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進行解讀。今天,本網刊發記者對國網能源研究院副院長周原冰的專訪文章。
中電新聞網記者:您認為《意見》最大的亮點有哪些?
周原冰:我認為,分類推進國企改革是這輪改革的亮點和起點。《意見》提出要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管理、分類定責、分類考核,這是一個很大的突破,解決了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定位不清、監管針對性不強的問題。
《意見》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商業類國有企業又分為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國有企業,以及主業處于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國有企業,這更加符合國情和企情,有助于改革實施、取得實效。
中電新聞網記者:《意見》涉及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雙向參股,開放力度空前。有觀點認為,能源企業將成為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急先鋒,您是否認同?
周原冰:我個人認為,《意見》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總體基調是穩妥和慎重。針對當前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出現的新問題,強調要堅持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的總體原則,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能走的過快過急。
按照分類改革要求,能源領域國有企業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時也要分類推進。對于涉及國家能源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控股甚至絕對控股,在此條件下,根據企業特點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不能一刀切。同時,也可以在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領域向社會資本推出一批符合產業政策、有利于轉型升級的項目,進一步放大國有資本的功能和作用。
能源領域的企業和項目體量和規模普遍較大,對介入的資本實力要求較高。同時,網絡基礎設施項目普遍實行國家定價,政府核定資產回報率,這些都注定了能源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只能穩步推進,不可能狂飆突進。
中電新聞網記者:在《意見》中,國企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是中央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您如何解讀?
周原冰:其實過去也提上市,此次《意見》更加明確了上市的路徑和目標。這次提出的整體上市是個大原則、大目標,具體實施還要看企業的體量和業務結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有的央企業務板塊眾多、業務體系龐大。不同業務板塊有不同的經營發展規律和估值特點,差別非常大。整體上市不能片面從字面上理解一定就是企業全部資產打包上市。像電網公司、發電集團未來究竟走什么樣的路徑上市,還需要深入細致地研究論證。
中電新聞網記者:《意見》提出,國資監管從“管人管事管資產”向“管資本”進行轉變,您如何解讀?
周原冰:從“管人管事管資產為主”向“管資本為主”轉變,符合經濟規律、企業發展規律和國際經驗的大趨勢。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管資本為主”的方式和路徑,這都是要解決國資監管中存在的越位、缺位和失位的問題。
但是,我們國家的國有企業并不是以單純將經濟利益最大化作為經營目標,而是要在加強黨的領導的前提下,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對涉及國家安全、經濟命脈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在以管資本為主加強監管的同時,將更加注重對社會效益的考核。此外,還要緊緊圍繞服務國家戰略,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基礎設施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產業集中,向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集中。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