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簡稱加州)已成為全球太陽能、風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的最大市場。
上周末,加州的一項新法案簽署成為法律,批準在一個非常短期的規劃框架內大量擴建可再生能源電力容量。
S.B.350法案要求加州的公用事業單位努力實現一半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加州的發電機組將不得不快速運轉,因為上述目標要在2030年完成。
它僅給予公用事業單位15年來建起可再生能源的物質基礎。當前,加州18400吉瓦時發電量的1/4來自可再生能源,這意味著此后15年該州需要增加額外4600吉瓦時的容量。
幾乎可以確定加州的公用事業單位將發布“購電協議”需求,邀請太陽能和風能項目所有者把發電項目作為電網的潛在供應商。
新法案還意味著公用事業單位可能被迫向可再生能源供應商支付高費用,來確保這些項目具有經濟效益,能夠維持長期業務模式來實現2030年目標。
這樣的購電協議對于風電場或太陽能陣列的項目融資是關鍵因素。隨著越來越多的購電協議簽署,可再生能源開發商將更容易確保銀行貸款來建設項目。
責任編輯: 李穎